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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27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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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2020-049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有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
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份转让尚需取得相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能否取得该等批准及批准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0年7月17日,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股东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地产集团”)及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城投集团”)的通知,上海地产集团及上海城投集团正在筹划公司控制权结构有关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0年7月21日开市起连续停牌,停牌时间预计不超过5个交易日(包含2020年7月20日紧急停牌一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0-044)。

  2020年7月24日,公司收到上海地产集团及上海城投集团关于上述事项的进一步通知,停牌期间上海地产集团及上海城投集团就上述事项进行了进一步论证并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为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优化国资布局结构调整,完善公司股权结构,上海地产集团及上海城投集团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拟转让的股份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7.50%。

  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6号)的规定,本次拟转让股份的价格不低于下列两者之中的较高者:(一)提示性公告日(2020年7月27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提示性公告日后至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前,如果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转让价格将相应调整。最终转让价格将以公开征集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复的结果为准。

  上海地产集团及上海城投集团拟聘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股份转让的财务顾问,后续将进一步研究制定本次股份转让的具体方案。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预计公司仍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但公司控制权结构可能发生较大变化。本次股份转让尚需取得相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能否取得该等批准及批准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20年7月27日开市起复牌。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股份转让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鉴于本次股份转让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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