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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27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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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闫振杰

  客服电话: 400-8188-000

  联系人:马林

  公司网站:www.myfund.com

  66)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楼

  办公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楼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联系人:辛志辉

  客服电话:4000899100

  公司网址:http://www.yibaijin.com

  67)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室-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盛世龙源国食苑10号楼

  法定代表人:于龙

  联系人:张喆

  客服电话:4006-802-123

  网址:www.zhixin-inv.com

  68)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科技中一路腾讯大厦11层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       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明军

  联系人:郑骏锋

  客服电话:95017转1转8

  网址:www.txfund.com

  69)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六号万通中心D座28层

  法定代表人:蒋煜

  联系人:殷雯

  客服电话:400-818-8866

  网址:www.shengshiview.com

  7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刘婧漪、贾鹏

  客服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71)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505号东方纯一大厦15楼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2105室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客服电话:400-928-2266

  公司网址: www.dtfunds.com

  72)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153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永平门街6号

  客服电话:96899

  网址:www.cqcbank.com

  73)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号桐城中央21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世贸中心12层

  客服电话:4007-121212

  网址:https://www.dtsbc.com.cn

  7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客服电话:400-910-1166

  网址:www.cicc.com.cn

  75)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客户服务电话:95396

  网址:www.gzs.com.cn

  76)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666号H区(东座)6楼A31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32楼

  法定代表人: 贲惠琴

  联系人: 林志枫

  电话: 15626219801

  电子邮件:linzhifeng@msfgroup.com

  77)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1号1号楼昆泰国际大厦12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联系人:王磊

  客服电话:95510

  网址:http://fund.sinosig.com/

  78)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号高地中心1101室

  办公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花照壁西顺街399号1栋1单元龙湖西宸天街B座12层

  法定代表人:于海锋

  联系人:隋亚芳

  客服电话:400-080-3388

  网址: https://www.puyifund.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2、场内销售机构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证所”)基金销售系统办理相关业务的上证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见上证所网站)。

  (二)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金颖

  电话:010-59378839

  传真:010-59378907

  联系人:朱立元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峰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四)提供验资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4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8号院7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11层

  法定代表人:刘贵彬

  电话:010-88219191

  传真:010—88210558

  注册会计师:吕金保、姜明明

  经办人:姜明明

  四 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新华优选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 基金的类型

  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 基金的投资目标

  精选消费行业中具有持续成长潜力的优质上市公司进行投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净值的持续、稳定增长。

  七 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它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权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60—95%,其中投资于消费行业股票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股票资产的80%,债券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40%,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范围为0—2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范围为0—3%,现金或者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此外,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对权证、资产支持证券等投资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可在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上限规定;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八 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用战略性与战术性相结合的资产配置策略,即在定期对各类资产的历史及预期风险收益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在约定的投资比例范围内确定下一阶段各类资产的基本配置比例,并根据最新的经济、市场发展情况动态调整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以从变化的市场环境下最大程度地获利。

  资产配置策略重点考虑以下四类因素:一是宏观经济因素;二是估值因素;三是制度和政策变化因素;四是市场情绪因素。

  (二)股票投资策略

  (1)消费行业界定

  本基金所指的消费主要是居民消费,即常住居民在一定时期内对货物和服务的全部最终消费支出,包括食品、衣着、居住、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交通及通信、文教娱乐用品及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其它商品及服务。本基金所指的消费行业也即直接生产居民消费品的行业。

  本基金以申万二级行业分类标准对消费行业进行界定,在申万二级行业分类的81个子行业中,属于本基金所界定的消费行业的子行业包括医疗服务、电力、燃气、水务、公交、航空运输、机场、高速公路、房地产开发、信托、银行、证券、保险、零售、餐饮、景点、酒店、旅游综合、传媒、农产品加工、渔业、种植业、汽车服务、汽车零部件、汽车整车、计算机设备、白色家电、视听器材、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饮料制造、服装、其他轻工制造、化学制药、生物制品、医药商业、中药、通信运营、林业、农业综合、建筑材料、建筑装饰、纺织、造纸、通信设备、网络服务。除此以外,主要为消费行业提供生产资料或原材料的行业和企业也是本基金的投资对象。

  如果申万二级行业分类标准进行调整,本基金将依据上述原则同时进行相应的调整。

  (2)消费个股精选

  本基金主要从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两个方面进行消费个股的精选。

  1)定性分析

  消费行业个股的选择关键在于企业品质,企业品质的关键在于其核心竞争力以及持续发展能力,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以及持续发展能力主要是由以下因素驱动:足够广阔的市场前景、成熟的盈利模式、清晰的发展战略、优秀的管理团队。本基金围绕上述四大驱动因素,构建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品质评估体系,优选价值中枢持续向上的品质消费个股进行投资,充分分享品质消费个股在品牌、管理、技术、壁垒以及成长性等方面的市场溢价。

  ①足够广阔的市场前景

  本基金对市场前景的分析重点关注企业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以及企业的行业竞争地位。行业发展前景的考察主要应用波特产业五力分析方法,从供应商议价能力、购买者议价能力、潜在竞争者竞争威胁、替代品替代效应、行业内竞争者竞争地位五个方面对行业利润增长潜力进行分析,并结合经济周期以及行业周期的考察,对行业发展前景做出判断。企业行业竞争地位的考察主要应用SWOT分析方法,详细分析企业在行业竞争中的优势、劣势、机会以及挑战,并结合行业价值链分析,对企业竞争地位和未来发展空间进行判断。

  ②成熟的盈利模式

  成熟的盈利模式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从国内外经验来看,盈利模式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依靠无法复制的传统技能、配方、品牌或者消费忠诚度获取市场份额的不断增长,属于内涵增长型;另一类是盈利模式具有可复制性,可以通过持续扩张实现市场份额的不断增长,属于外延增长性。本基金对企业盈利模式的考察重点关注企业盈利模式的属性以及成熟程度,对于前一类模式着重考察核心竞争力的不可复制性,对于后一类模式着重考察业务扩张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

  ③清晰的发展战略

  公司发展战略决定了企业盈利模式的可延展性,也决定了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可延续性。本基金对企业发展战略的考察重点关注战略的长期性、清晰性、可执行性以及战略的执行力度。

  ④优秀的管理团队

  公司管理层是公司战略的执行者,优秀的管理团队决定了企业战略实施的有效性,也是企业实现持续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本基金对管理团队的考察重点关注企业管理层的管理素质、良好的业绩记录,对所属行业有深刻理解和较强的前瞻性等方面。此外,良好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是激励和约束管理层的有效机制,对此本基金也将重点分析。

  2)定量分析

  定量分析方面本基金主要考虑消费个股的成长性以及估值水平两个因素,重点筛选具有一定成长空间且估值合理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投资。其中成长性指标主要包含预期未来两年营业利润(Operating Profit)复合增长率以及未来两年EPS复合增长率;估值指标则主要包含PE、PB和PEG等。

  (三)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将以优化流动性管理、分散投资风险为主要目标,同时根据需要进行积极操作,以提高基金收益。

  (1)久期调整策略

  根据对市场利率水平的预期,在预期利率下降时,增加组合久期,以较多地获得债券价格上升带来的收益;在预期利率上升时,减小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

  (2)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

  在久期确定的基础上,根据对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的预测,采用子弹型策略、哑铃型策略或梯形策略,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配置,以从长、中、短期债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利。

  (3)债券类属配置策略

  根据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等不同债券板块之间的相对投资价值分析,增持价值被相对低估的债券板块,减持价值被相对高估的债券板块,借以取得较高收益。

  (四)其他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主动进行权证投资。权证投资将依托于价值分析,在采用数量化模型确定其合理定价的基础上,利用市场的短期波动,进行积极操作,追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获得稳健收益。

  此外,本基金还将积极参与风险低且可控的新股申购、债券回购等投资,以增加基金收益。

  九 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80%×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收益率 +2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股票部分主要投资于消费行业股票。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成份股亦由消费类行业股票组成,具有较强的消费主题代表性,因此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基准采用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

  本基金固定收益率部分采用选择上证国债指数,一是考虑到其编制和发布有一定的历史,同时作为业绩基准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二是目前没有交易所、银行间统一的债券指数。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股票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履行相关程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如果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所参照的指数在未来不再发布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选取相似的或可替代的指数作为业绩比较基准的参照指数,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高预期收益品种,预期风险和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20年3月31日。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债券投资。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债券投资。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贵金属投资。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权证投资。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股指期货投资。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合同中尚无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合同中尚无国债期货的投资政策。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国债期货投资。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国债期货投资。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邮储银行”发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可回溯制度执行不到位、可回溯基础管理不到位、未传递或缺失可回溯视频资料、质检不合格业务占比较高等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银保监会处以罚款合计50万元。(银保监罚决字〔2020〕2号,2020年3月18日)

  本公司对以上证券的投资决策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前十名证券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遣责、处罚的情形。

  (2)本报告期,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 其他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2年6月13日,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20年3月31日。

  本基金成立以来的业绩如下:

  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新华优选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2年6月13日至2020年3月31日)

  ■

  注: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十三 基金的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7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指定媒介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5月26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新华优选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一)在“重要提示”中,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

  (二)在“三、基金管理人”中,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三)在“四、基金托管人“中,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四)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相关服务机构信息。

  (五)在“九、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本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数据截止日为2020年3月31日。

  (六)在“十、基金的业绩”中,更新了基金的业绩数据,数据截止日为2020年3月31日。

  (七)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披露了截至2020年6月5日期间本基金的公告信息:

  1、   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目前无重大诉讼事项。

  2、 2019年6月24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可投资科创板股票的公告

  3、 2019年6月29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2019年半年度最后一日交易日资产净值的公告

  4、 2019年7月4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公告

  5、 2019年7月8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浙江金观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6、 2019年7月19日 新华优选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2季度报告

  7、 2019年7月27日 新华优选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8、 2019年8月7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9、 2019年8月24日 新华优选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半年度报告

  10、 2019年9月25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调整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起点金额的公告

  11、 2019年10月24日 新华优选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3季度报告

  12、 2019年10月26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调整基金最低申购金额的公告

  13、 2019年11月26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调整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起点的公告

  14、 2019年12月13日 新华优选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5、 2019年12月13日 新华优选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更新)

  16、 2019年12月27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7、 2020年1月10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8、 2020年1月20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全部基金2019年第4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19、 2020年1月20日 新华优选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4季度报告

  20、 2020年3月26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全部基金2019年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21、 2020年3月26日 新华优选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告

  22、 2020年3月27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及独立董事变更的公告

  23、 2020年4月8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4、 2020年4月21日 新华优选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第1季度报告

  25、 2020年4月21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全部基金2020年第1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26、 2020年4月30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网上直销汇款交易优惠费率的公告

  27、 2020年4月30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28、 2020年5月23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优选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29、 2020年5月26日 新华优选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30、 2020年5月27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及参加网上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31、 2020年6月6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7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及参加网上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7月27日

  根据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肯特瑞”)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0年7月29日起,本公司将增加肯特瑞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同时,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本公司与肯特瑞协商一致,自2020年7月29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肯特瑞费率优惠活动。

  一、适用基金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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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是基金申购的一种业务方式,指在一定的投资期间内投资者在固定时间、以固定金额定期申购基金。肯特瑞接受投资者的基金定投业务申请后,根据投资者指定的日期从投资者签约的资金账户内自动扣划约定的款项用以申购基金。投资者在开办上述基金定投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上述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定投业务的办理时间

  定投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该基金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具体办理时间详见肯特瑞的公告。

  2.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投业务适用于依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的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

  3.申请方式

  3.1、凡申请办理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肯特瑞的规定。

  3.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肯特瑞的规定。

  4、申购日期

  4.1、投资者应遵循肯特瑞的规定与其约定每期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同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4.2、肯特瑞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进行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到下一基金开放日,并以该日为基金申购申请日。

  5、定投业务起点

  通过肯特瑞办理本基金定投业务,每期最低申购额均为1元人民币。定投业务不受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与最高数额限制。

  6、交易确认

  6.1、以每期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投资者可在T+2日查询相应基金申购确认情况。

  6.2、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如无另行公告,定投业务也将做暂停处理。

  7、"定投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投资者办理变更每期投资金额、申购日期、签约账户等事项,或者终止定投业务时,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肯特瑞的有关规定。

  三、基金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某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

  (一)办理日常转换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或转换时除外)。由于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二)基金转换费用

  1、每笔基金转换视为转出基金的一笔基金赎回和转入基金的一笔基金申购。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及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2、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

  3、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用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4、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5、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截位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转换份额的计算步骤及计算公式:

  第一步:计算转出金额

  (1) 非货币基金转换至货币基金

  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2) 货币基金转换至非货币基金

  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货币市场基金应转出的累计未付收益

  第二步:计算转换费用

  转换费用=赎回费用+补差费用

  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赎回费率

  补差费用:分别以下两种情况计算

  (1)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补差费用=(转出金额-赎回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2)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补差费用=0

  第三步:计算转入金额

  转入金额= 转出金额 – 转换费用

  第四步:计算转入份额

  转入份额= 转入金额÷转入基金转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三)基金转换业务交易规则

  1、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并在同一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且同一基金的不同类别/级别基金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2、基金转换采取定向转换原则,即投资者必须指明基金转换的方向,明确指出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名称。

  3、单笔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及赎回时或赎回后在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的最低余额请参考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4、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如果涉及转换的基金有一方不满足上述状态要求,基金转换申请处理为失败。基金账户冻结期间,不受理基金转换交易申请。

  5、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最终转换份额的确认以申请受理当日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6、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并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确认情况。基金转换成功后,投资者可于T+2日起赎回转入基金。

  7、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该基金赎回申请总份额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总份额扣除申购申请总份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总份额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权,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8、基金转换只能在相同收费模式下进行。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只能转换到后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与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不受上述收费模式的限制。

  9、当投资者将持有本公司旗下的货币基金份额转换为非货币基金份额时,若投资者将所持货币基金份额全部转出,则基金账户中货币基金全部累计未付收益一并转出;若投资者将所持货币基金份额部分转出,且投资者基金账户中货币基金累计未付收益为正收益,则累计未付收益继续保留在投资者基金账户;若投资者将所持货币基金份额部分转出,且投资者基金账户中货币基金累计收益为负收益,则根据基金转出份额占投资者所持全部货币基金份额的比例转出相应的累计未付收益。

  10、基金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首先转换持有时间最长的基金份额,如果同一投资者在基金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提出转出基金的赎回申请,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

  11、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适用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和巨额赎回的有关规定。

  四、参加费率优惠活动

  费率优惠活动自2020年7月29日起开展,暂不设截止日期,若有变动,以肯特瑞公告为准。

  费率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肯特瑞申购我司上述适用基金(含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享受1折优惠。优惠前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率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上述适用基金的原申购费率参见各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五、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在肯特瑞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包括定期定额投资)、赎回等业务,具体办理规则请遵循肯特瑞的相关业务规定。

  2、上述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肯特瑞所有。

  3、上述申购优惠活动的结束日期以肯特瑞公告为准。

  4、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转换的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届时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5、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6、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宜

  (1)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电话:4000988511,4000888816

  网站:http://fund.jd.com/

  (2)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9-8866

  网址:www.ncfund.com.cn

  六、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己任,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投资基金所存在的风险,慎重考虑、谨慎决策,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做理性的基金投资者,享受长期投资理财的快乐!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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