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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27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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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特别提示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明科技”、“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4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78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3,45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07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38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35元/股。

  根据《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9,561.77496倍,高于150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发行股份的50%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34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3,10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9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235311959%。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环节方面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0年7月27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0年7月27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与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4、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下申购并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的要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2020年7月23日(T日)结束。经核查确认,应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数量为3,956家,配售对象数量为8,143个。其中,16家投资者管理的16个配售对象未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参与网下申购。实际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投资者数量为3,940家,配售对象数量为8,127个,有效申购数量为1,940,860万股。

  未按照《发行公告》要求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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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和计算方法,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网下发行股份进行了初步配售,各类投资者的有效申购及初步获配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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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表中初步配售比例系零股处理前的比例。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其中零股546股按照《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的网下配售原则配售给睿远成长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不低于B类,B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不低于C类,同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相同;向A类、B类投资者优先配售的比例分别不低于预先安排的50%、10%。

  以上配售安排及结果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公布的配售原则。最终各配售对象初步获配情况详见附表。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66578999

  联系人:股权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7日

  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获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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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转A2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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