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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2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董事会通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0年7月24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远程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并同意公司拟以1元的价格收购曲靖云麻农业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并承担后续对标的公司的相应出资义务102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子公司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并同意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进一步整合现有资源配置,优化内部管理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现拟注销合资公司广州壹加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并授权经营管理层依法办理相关清算和注销等相关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 7 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3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为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受让方”)拟以1元的价格收购曲靖云麻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靖云麻”)股东孙汝萍、韩华(以下合称“转让方”)持有的 51%股权,并承担后续对标的公司的相应股权出资义务1020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一、交易概述

  为整合产业战略部署,提升公司竞争能力,公司拟以协议受让方式,现金收购曲靖云麻农业科技有限公司51%的股权。本次交易总对价为人民币1元,收购完成后,曲靖云麻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拟与曲靖云麻签订《关于转让曲靖云麻农业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协议书》。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曲靖云麻应向登记机关办妥股权转让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曲靖云麻向公司监管部门提交《工业大麻加工许可证》申请文件之前,双方需根据认缴金额履行对曲靖云麻的相应出资义务。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孙汝萍、中国大陆居民、身份证号:530122********322X、居住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县******。

  (二)韩 华、中国大陆居民、身份证号:530181********3028、居住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1、名称:曲靖云麻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注册地址: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后所镇老牛场村委会老牛场村桃湾头

  4、法定代表人:韩华

  5、注册资本:2000万元

  6、成立时间:2019年3月20日

  7、主营业务:农业技术的研究、开发及技术咨询;国内贸易、物资供销;工业大麻种植(按照取得的云南省工业大麻种植许可证的核准开展经营活动);蔬菜、花卉、水果种苗的培育、种植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曲靖云麻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孙汝萍持有曲靖云麻51%的股权,韩华持有曲靖云麻49%的股权。

  曲靖云麻目前持有工业大麻种植许可证【批准号:云南省富源县市区麻种准字201902号】,并获得花叶加工试制前置许可的批复【富公复(2019)1号】,批复要求试制前需要进行现场核查,同意后才可进行原料试制。

  (二)主要财务指标

  标的公司的资产状况:截止2020年4月30日,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201,286.33元,负债为13,500.00 元,净资产为187,786.33元。

  四、本次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权转让

  甲方:曲靖云麻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全体自然人股东(孙汝萍、韩华)

  乙方: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邓代兴

  1、甲方愿意将其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51%股权(认缴出资额为1020万元,实缴出资额为0元)以人民币1元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也愿意受让前述股权。甲方的全体自然人股东也均放弃对其他股东所转让的标的公司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2、上述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

  3、股权转让款的支付

  (1)甲方全体自然人股东确认:本协议项下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全部股权转让款,由乙方直接支付给甲方。

  (2)付款进度:本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甲方。

  4、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办妥股权转让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乙方在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标的公司履行其全部出资,甲方配合乙方办理相关的出资手续。甲乙双方同意标的公司向监管部门提交《工业大麻加工许可证》申请文件之前,甲乙双方必需根据认缴金额履行对标的公司的全部出资义务。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必须将标的公司移交乙方管理(乙方委派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并将公司公章、合同印鉴、银行UKEY等材料移交给乙方。

  5、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具体如下:

  ■

  (二)股权转让前后的债权债务及损益

  1、 甲方保证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前标的公司所享有债权均为合法有效。

  2、  甲方保证在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前标的公司所负的债务、或有负债均已向乙方如实、完整披露,并真实、有效;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该等债务及或有负债概由标的公司依法继承;若标的公司存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发生的且未向乙方如实披露的债务、或有负债的,概由甲方自行承担,若标的公司或乙方因承担上述未披露债务、或有债务而遭受损失的,甲方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本次转让完成后,各个股东根据实缴比例对标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标的公司的损益概由各个股东根据实缴比例进行分享或承担。

  (三)公司治理

  1、股东会

  (1)乙方成为标的公司股东后,标的公司的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各个股东根据认缴比例行使表决权。除《公司法》规定的重大事项需要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含本数)通过外,公司其他事项由公司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含本数)通过即可。

  2、 董事会

  (1)本合同生效后,标的公司就本次股权转让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同时必须改选董事会,董事会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一名董事候选人,乙方委派三名董事候选人,另一股东李云菲委派一名董事候选人,概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2)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事项,需经全体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含本数)通过方可形成决议。

  (3)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长一名,由乙方推荐的董事成员担任。

  3、监事

  (1)标的公司设立监事一名,由甲方委派候选人,并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4、法定代表人

  (1)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标的公司就本次股权转让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同时必须更换法定代表人。

  5、高级管理人员

  (1)标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均由董事会聘任。

  (2)标的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可由甲方推荐的人选担任。

  (3)标的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聘任。

  (4)标的公司设财务负责人一名,由乙方予以推荐候选人,并由董事会聘任。

  (四)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均构成违约行为。

  2、 违约方应当就其违约行为给其他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 甲乙双方的特别约定

  甲方须按本协议约定如期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手续(包括工商变更登记等),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次股权转让无法如期完成(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为准),且逾期时间超过30个工作日的,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因此解除本协议的,甲方须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

  4、 乙方的特别约定

  乙方须按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每逾期一日,按当期向甲方应付而未付的全部款项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该等违约金由甲方的全体自然人股东根据持股比例共同分配。若发生前述逾期事实,且逾期时间超过30个工作日的,则甲方的任一自然人股东均有权解除本协议。若因此而解除本协议的,甲方须全部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价款。

  5、上述违约责任的约定可以分开或合并适用,甲乙双方均可选择适用。

  (五) 其他事项

  1、本协议经本协议当事人全部完成签章后成立,并自乙方董事会审议批准本次收购后立即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本协议当事人另行协商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纠纷,概由双方协商解决。若未能协商解决的,则由有关人民法院管辖。

  3、本协议一式五份,本协议当事人各持一份,一份用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另外两份用于标的公司存档,每份均具有同等效力。若有需要,办理工商变更使用其他版本的,若该版本与本协议存在不一致的,则以本协议约定的为准。

  五、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助于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发展多元化、满足公司战略经营规划需要,助力公司逐步健康发展新主业,曲靖云麻预计未来有较为稳定的盈利能力,收购完成后,曲靖云麻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能有效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关于转让曲靖云麻农业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协议书》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4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子公司的议案》。子公司广州壹加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系公司根据2018年8月与广州润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润达”)签署的《合作及资产和业务收购框架协议书》合作设立。

  2019年1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解除框架协议书的议案》,公司根据框架协议书第4.3条的约定,行使解除协议的权利,同时委托法律顾问向交易对方追究违约责任。

  根据法院最终判决结果,合资公司收到违约赔偿金500万元,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为进一步整合现有资源配置,优化内部管理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现拟注销合资公司广州壹加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并授权经营管理层依法办理相关清算和注销等相关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广州壹加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州壹加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公司注册资本:24000万元人民币

  3、成立日期:2018年8月22日

  4、法定代表人:邓代兴

  5、公司住址: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8号1101房自编D40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展台设计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工艺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货架批发;企业形象策划服务;策划创意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代理印刷业务(不直接从事印刷);美术图案设计服务;标识、标志牌设计、安装服务;广告业;会议及展览服务;工程监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电子技术服务;市场调研服务;仓储代理服务;接受委托从事劳务外包服务;物流代理服务;大型活动组织策划服务(大型活动指晚会、运动会、庆典、艺术和模特大赛、艺术节、电影节及公益演出、展览等,需专项审批的活动应在取得审批后方可经营)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广州壹加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66.67%的股权,广州润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广州壹加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33.33%的股权。

  9、截止2020年7月20日财务主要指标如下(未经审计):

  ■

  二、清算注销合资公司的原因

  合资公司系公司根据2018年8月与广州润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润达”)签署《合作及资产和业务收购框架协议书》合作设立。因交易对方违约导致协议未能继续履行,合资公司也无其他实际经营业务活动,结合公司目前战略发展重心,为了降低公司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充分整合资源,公司决定清算注销广州壹加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三、注销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注销完成后,合资公司不再纳入公司会计报表合并范围,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5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 山楂树甄琢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投资金额:人民币20,000万元。已认购人民币15,000万元,本次增加认购人民币5,000万元。

  ●风险提示:基金投资的项目可能存在程度不等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预期投资收益不能实现风险及其他风险

  一、 对外投资概述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银行理财和证券投资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进行银行理财及证券投资。其中,理财产品(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的投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证券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基金、债券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且在该额度内可循环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再进行投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月 14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5)。

  2020年5月23日,公司与上海山楂树甄琢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山楂树资产”)、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共同签署了《山楂树甄琢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基金合同》,使用了自有资金人民币15,000万元认购该基金份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的相关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7)。

  本次,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增加认购该基金份额,总认购金额为20,000万元,该投资额度在董事会授予的证券投资权限内。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投资金额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内,无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基金管理人名称:上海山楂树甄琢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成立时间:2017 年 1 月 11 日

  3、管理模式:实缴资本 1,000 万元。实行高效、集约、科学的管理体制。该公司设有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由该公司投资研究总监、合规风控总监、运营总监、基金经理等组成。

  4、主要管理人员:陈静、申霓、杨培龙

  5、主要投资领域:资产管理、投资管理

  6、近一年经营情况:目前基金管理人合计管理9支基金产品。截止2019年末,资产总额17,709,610.20元,负债总额788,659.75元,主营业务收入10,972,702.62元,净利润7,677,818.58元。

  7、上海山楂树甄琢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取得会员资格,管理人登记编码为P1066454。

  8、公司及子公司与山楂树资产不存在关联关系。山楂树资产不持有公司股份,在本期产品存续期内也不计划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及子公司与山楂树资产亦不存在其他利益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1、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3、联系人:丛艳

  (三)私募基金投资的主要内容

  1、基金名称:山楂树甄琢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成立背景:固定收益类资产收益率下滑,权益类资产收益率较高但波动较大,故采用对冲策略,择时策略、低估值策略,追求稳健回报。

  3、本次投资规模:人民币5,000 万元

  4、投资人及投资比例:包含公司在内的不超过 200 名投资者

  5、资金来源:永吉股份自有资金

  6、出资进度:永吉股份在认购时一次性全额出资

  7、基金赎回方式及时间:按份额赎回;赎回固定开放日:每月最后一个交易日;

  临时开放日: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运作需求增设临时开放日,临时开放日允许投资人赎回,临时开放日可能存在计提业绩报酬的情况(如涉及)。

  8、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1)管理及决策机制:本基金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构建投资组合,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力求获得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管理过程中涉及主体和其职责如下:

  ①基金份额持有人:永吉股份以其拥有合法所有权或处分权的财产投资于本基金。

  ②基金管理人:山楂树资产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基金财产。

  ③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安全保管本基金财产。

  (2)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和主要权利义务:

  永吉股份作为本基金投资人之一,对拥有的该基金份额,享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权利:

  1)取得基金财产收益;

  2)取得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申购、赎回和转让基金份额;

  4)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参加或申请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行使相关职权;

  5)监督私募基金管理人履行投资管理及私募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义务的情况;

  6)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得基金信息披露资料;

  7)因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违反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约定导致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有权得到赔偿;

  8)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主要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基金合同,保证投资资金的来源及用途合法;

  2)接受合格投资者确认程序,如实填写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调查问卷,如实承诺资产或者收入情况,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承诺为合格投资者;

  3)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汇集多数投资者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本基金的,应向私募基金管理人充分披露上述情况及最终投资者的信息,但符合本合同“募集对象”中的“特殊合格投资者”的除外;

  4)认真阅读并签署风险揭示书;

  5)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缴纳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款项,承担基金合同约定的管理费、托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6)承担基金的投资损失;

  7)向私募基金管理人或私募基金募集机构提供法律法规规定的真实、准确、完整、充分的信息资料及身份证明文件,配合私募基金管理人或募集机构的尽职调查与反洗钱工作;

  8)保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私募基金的投资计划或意向等;

  9)不得违反基金合同的约定干涉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

  10)不得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投资者、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及私募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基金合法权益的活动;

  11)认购、申购、赎回、分配等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不当得利的,应予返还;

  12)保证其享有签署包括本合同在内的基金相关文件的权利,并就签署行为已履行必要的批准或授权手续,且履行上述文件不会违反任何对其有约束力的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合同协议的约定;

  13)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3)管理费或业绩报酬及利润分配安排方式:

  ①基金管理费(含运营服务费、托管费等):1.6%每年,按日计提,按季支付。

  ②基金的业绩报酬

  1)业绩报酬的计提基准日:每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固定日,但封闭期及锁定期(如有)除外)、投资者赎回日、分红权益登记日、基金清算日。本基金连续两次成功计提业绩报酬基准日的间隔不应短于3个月,投资者赎回日、基金清算日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业绩报酬计提基准日遇非交易日顺延的情况除外。

  2)业绩报酬的计算:业绩报酬的计算采用单个投资者单笔高水位净值法,即当业绩报酬计提基准日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大于上次成功计提基准日(首次计提时,则为参与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时,分别计算每笔份额在上一成功计提基准日至本次计提基准日持有期间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差额,对超过上次成功计提基准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部分按20%比例进行计提。

  3)分红提取业绩报酬

  当发生分红时,私募基金管理人先按“赎回、清算日提取业绩报酬”的方法计算每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应计提业绩报酬金额,然后在派发分红时从分红金额中扣除业绩报酬;当分红金额不足以扣除业绩报酬时,以分红金额为限进行扣除。

  业绩报酬采用按账户计提的方式,多次申赎的基金份额在确定份额参与日或上次成功计提基准日时采用“先进先出”法。

  业绩报酬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由此带来的收益和损失归入基金资产。

  ③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

  本基金默认采用现金方式,收益分配时的具体方式以管理人出具的收益分配方案为准。

  9、 基金的投资模式

  (1)投资范围:沪深交易所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新股申购、)、港股通标的范围内的股票、沪深交易所或银行间市场发行交易的债券、债券逆回购、沪深交易所质押式报价回购、现金、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活期存款、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公募基金。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需取得特定资质后方可投资上述证券或金融衍生产品的,则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上述证券或金融衍生产品前应获得相应资质。

  如需新增上述投资范围外的投资品种的,则应由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签署补充协议对本章节内容进行变更。

  (2)投资策略:本基金将根据宏观经济分析和整体市场估值水平的变化自上而下的进行资产配置,在降低市场风险的同时追求更高收益。

  (3)投资限制:本基金财产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本基金自进入清算程序后无需遵循以下投资比例限制):

  ①本基金不得投资于结构化金融产品(含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次级/劣后级份额(公募基金除外);

  ②本基金的基金资产总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得超过200%;

  ③本基金不得投资ST、*ST、S、SST、S*ST、退市整理期股票;

  ④本基金不得参与认购沪深交易所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以上投资比例及限制中,如涉及新股新债申购的申报金额与数量、盘中监控、穿透审查或合并计算、交易策略类等监控事项的,由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监控,私募基金托管人不承担投资监督职责。

  特别地,如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的,实施侧袋机制期间,以上各项投资运作指标均仅以主袋账户资产为基准,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侧袋机制启用后10个交易日(含)内对主袋账户的投资比例进行调整。

  私募基金管理人自本基金成立日起3个月内使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上述投资限制的约定。由于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证券摘牌或退市、资产管理产品管理人注销等私募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原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本基金投资范围或投资限制约定的,属于被动超标情形,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在该被动超标事项发生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含)内调整完毕。如因证券流通受限或其他非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控制的原因导致私募基金管理人不能履行调整义务的,则调整期限相应顺延。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恢复交易或可调整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含)内调整完毕。法律、行政法规、金融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 基金的存续期限:10 年。私募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运作情况,经提前10 个工作日通知全体份额持有人及私募基金托管人后可提前终止本基金。

  (5) 基金的托管事项:本基金的私募基金托管人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私募基金托管人已获得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

  截止2020年7月23日,公司持有的1.5亿份私募基金的单位净值为1.336元(未提取业绩报酬)。本次投资系公司在原认购规模的基础上追加认购5,000万元私募基金份额,本次追加认购份额完成后,公司合计投入本金2亿元。

  三 、 投资目的及投资风险

  1 、投资的目的

  在控制风险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公司自有资金获得较高的收益。

  2 、存在的风险

  (1)基金及资产管理计划在运营过程中存在运营风险及资金损失风险,不

  能保证财产中的认购资金本金不受损失,也不保证一定盈利及最低收益。

  (2)其他风险如流动性风险、税收风险及法律与政策风险、发生不可抗力。

  四 、 对公司的影响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认购上述基金份额,主要目的在于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投资能力获得财务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现金流的正常运转,不会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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