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
●现金管理期限:32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天安”)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中低风险或稳健型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4)。
一、本次赎回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署了《浦发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并于2020年7月23日赎回,公司收回本金4,000万元,获得收益9.66666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短期中低风险或稳健型理财产品,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1、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
(四)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期限较短、保本型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
三、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
产品名称: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
产品类型:银行理财产品
认购金额:人民币3,000万
收益起算日:2020年7月23日
到期日:2020年8月24日
产品期限:32天
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浮动收益率范围:1.21%至3.03%(年化)
(二)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本期理财产品投资于现金类资产、货币市场工具、货币市场基金、标准化固定收益类资产、非标准化债券类资产和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购买的是银行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产品风险等级低,保证公司本金的安全。在上述投资理财产品期间内,公司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四、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受托方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本次现金管理不存在为该次交易专设情况,也不存在本次理财产品到期无法履约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流动性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公司本次认购银行理财产品合计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末2020年3月31日货币资金(数据未经审计)的比例为16.7%,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日常通过“银行存款”、“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科目核算,理财收益在“投资收益”科目核算。(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六、风险提示
公司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拟购买风险可控的产品,但金融市场波动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中低风险或稳健型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4)。
八、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