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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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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6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刘杰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持本公司股份33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77%)的董事、总经理刘杰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2,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44%)。

  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

  注:公司正在办理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因此,公司总股本按185,938,500股计算;上述计算尾数差为四舍五入(下同)。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内容

  (一)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1. 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 拟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期解除限售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

  4. 减持期间:

  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15个交易日后至未来6个月内。

  具体减持时间将遵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的相关要求及窗口期、内幕信息管理等相关规定。

  5.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 减持价格: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在减持期间内,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或股份回购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股份比例等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承诺及履行情况

  1.刘杰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公司任职期间内,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2.承诺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杰先生严格遵守并履行了上述承诺及相关规定,未出现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相关规定。

  2. 本次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等情况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3. 本次拟减持股东承诺将严格按相关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刘杰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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