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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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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94 证券简称:顾地科技 公告编号: 2020-037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

  (二)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2020年7月24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24日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24日09:15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鄂州经济开发区吴楚大道1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鹏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9名,代表股份190,077,3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8283%。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4名,代表股份184,932,8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66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名,代表股份5,144,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14%。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中持有公司股份超过5%的股东共有1名,持有股份155,414,2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240%;中小股东(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有6名,持有股份5,870,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3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了2019年度述职报告。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5,071,98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666%;反对4,975,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76%;弃权3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8%。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86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364%;反对4,97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7526%;弃权3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10%。

  2、《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5,071,98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666%;反对4,975,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76%;弃权3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8%。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86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364%;反对4,97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7526%;弃权3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10%。

  3、《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5,071,98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666%;反对4,975,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76%;弃权3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8%。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86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364%;反对4,97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7526%;弃权3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10%。

  4、《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85,071,98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666%;反对4,975,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76%;弃权3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8%。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86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364%;反对4,97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7526%;弃权3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10%。

  5、《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85,071,98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666%;反对4,975,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76%;弃权3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8%。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86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364%;反对4,97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7526%;弃权3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10%。

  6、《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5,071,98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666%;反对4,975,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76%;弃权3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8%。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86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364%;反对4,97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7526%;弃权3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10%。

  7、《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5,071,98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666%;反对4,975,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76%;弃权3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8%。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86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364%;反对4,97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7526%;弃权3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1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李科峰律师、罗彤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律师认为,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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