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7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汽车       公告编号:2020-044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7月21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0年7月24日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8名,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胡汉军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推举胡汉军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渤海汽车关于董事离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于2020年8月11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渤海汽车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汽车                公告编号:2020-045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离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闫小雷的离职报告书。闫小雷先生因上级组织调动安排原因,申请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离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闫小雷先生的离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闫小雷先生的离职报告书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闫小雷先生任职期间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公司董事会对闫小雷先生任职期间的辛勤付出和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胡汉军为公司董事的议案》,拟推举胡汉军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附件:胡汉军个人简历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7月25日

  附件:

  胡汉军个人简历

  胡汉军,男,1970年出生,武汉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2004年8月-2009年9月任北京汽车投资有限公司业务主管;

  2009年9月-2010年1月任北京北汽鹏龙汽车服务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经济运行部部长;

  2010年1月-2015年12月任北京北汽鹏龙汽车服务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015年12月-2017年4月任北汽鹏龙服务贸易联合党委委员,北京北汽鹏龙汽车服务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7年4月-2018年7月任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部长;

  2018年7月-2018年11月任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与资产管理部部长;

  2018年11月至今任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与资产管理部部长,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总部纪委书记。

  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汽车            公告编号:2020-046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8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8月11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滨州市渤海二十一路569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8月11日

  至2020年8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0年7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进行了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公司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法人股东账户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为准,信函以发出地邮戳为准。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渤海二十一路56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43—8203960

  传真:0543—8203962

  邮编:256602

  联系人:袁春晖 黄岩

  (二)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8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