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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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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50 证券简称:华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7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的议案》,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公司自有资金充裕且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投资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初始投资100,000万元以内)。投资品种限于债券、基金、理财产品、股票二级市场投资、申购新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证券投资行为(以上投资品种均不含证券衍生品),投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以自有部分闲置资金20,000万元购买了中航证券鑫航10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4.7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中航证券鑫航10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管理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3、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4、认购金额:人民币贰亿元整(20,000万元)。

  5、产品类型:固定收益类产品。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产品利率:根据《中航证券鑫航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结合“中证-第一财经银行理财产品指数(三个月)”(代码为H30277)情况,管理人将本次开放期的业绩报酬计提基准设为5.10%(年化)。

  8、封闭期:自本公司首次购买此产品之日起三个月。

  9、开放期: 本资管计划每周开放一次,投资人在开放期办理资管计划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每个自然周的第一、第四个交易日。管理人有权临时调整本集合计划开放期。产品的具体开放期以产品公告为准。

  10、风险收益特征:本集合计划属债券型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收益品种(R2)。

  11、关联关系:公司与上述管理人、托管人无关联关系。

  二、风险揭示

  (一)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投资品种的价格因受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影响而引起的波动,导致收益水平变化,产生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

  1、政策风险

  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和证券市场监管政策等国家政策的变化对证券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可能导致证券价格波动,从而影响收益。

  2、经济周期风险

  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运行的影响,而经济运行具有周期性的特点,而周期性的经济运行周期表现将对证券市场的收益水平产生影响,从而对收益产生影响。

  3、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由于利率变动而导致的资产价格和资产利息的损益。利率波动会直接影响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水平,导致证券市场的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使集合计划资产管理业务收益水平随之发生变化,从而产生风险。

  4、上市公司经营风险

  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影响,如市场、技术、竞争、管理、财务因素等都会导致公司盈利发生变化,从而导致集合计划投资收益变化。

  5、购买力风险

  投资者的利润将主要通过现金形式来分配,而现金可能因为通货膨胀的影响而导致购买力下降,从而使投资者的实际收益下降。

  (二)管理风险

  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运作过程中,管理人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等,会影响其对信息的获取和对经济形势、金融市场价格走势的判断,如管理人判断有误、获取信息不全、或对投资工具使用不当等影响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收益水平,从而产生风险。

  (三)流动性风险

  因市场交易量不足,导致证券不能迅速、低成本地转变为现金的风险。流动性风险还包括由于本集合计划在开放期出现投资者大额或巨额赎回,致使本集合计划没有足够的现金应付集合计划退出支付的要求所导致的风险。

  (四)管理人因停业、解散、撤销、破产,或者被中国证监会撤销相关业务许可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风险

  管理人因停业、解散、撤销、破产,或者被中国证监会撤销相关业务许可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可能导致委托资产的损失,从而带来风险。

  (五)信用风险

  集合计划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者集合计划所投资债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或由于债券发行人信用质量降低导致债券价格下降,造成集合计划资产损失的风险。

  (六)合同变更条款风险

  在合同变更安排中,可能存在但不限于以下潜在风险:

  (1)默认处理的风险。合同中约定委托人若不同意合同变更“应在征询意见发出后的20个工作日内的开放日或20个工作日期限届满后的首个开放日(以下统称“指定开放日”)提出退出本集合计划的申请;委托人未在前述时间回复意见的也未在指定开放日退出计划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合同变更”在此情况下,委托人对默认情况的忽略或误解,可能存在潜在风险。

  (2)强制退出风险。合同中约定“对于明确答复不同意合同变更但逾期未退出本集合计划的委托人,管理人将统一在合同变更生效日次一工作日做强制退出处理。”在此情况下,会导致委托人的计划份额减少至零。

  (七)电子合同签约风险

  本集合计划采用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责任有限公司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验证的电子合同签约方式,同所有网上交易一样存在操作的风险。

  (八)其他风险

  (1)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指那些由于不合理的内部程序,人为造成的或者是系统性的,由外部事件引发损失的风险。

  (2)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会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的运行,可能导致委托资产的损失,从而带来风险。

  三、风险控制

  公司专门制订有《投资内控制度》和《证券投资内控制度》,对各项投资以及证券投资的实施、决策程序、风险管理、账户及资金管理、结算管理、保密管理、人员分工、风险控制和监督等方面均作了明确的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 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公司此次投资可能会受到宏观经济基本面、货币政策、汇率变化、股票市场投机行为以及投资者的心理预期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市场波动较大,可能对公司的损益产生较大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影响分析

  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自有资金充裕,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进行安全性高、风险低的短期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并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投资可能会因市场波动较大从而对公司的损益产生较大影响,公司通过建立投资制度,明确投资管理规范和流程,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投资决策、投资执行和风险控制等环节的控制力度,防范、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航证券鑫航10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

  2、中航证券鑫航10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

  3、中航证券鑫航10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揭示书

  4、中航证券鑫航10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八十五开放期及业绩基准公告

  特此公告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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