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根据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二次会议及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及授权,申报发行中期票据。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印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0]MTN470号),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注册金额为3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
2020年6月22日,公司发行了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6亿元,剩余注册金额24亿元(详见公司2020-159号公告)。
2020年7月22日,公司成功发行2020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发行额度为7.5亿元,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23日到账。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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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行的相关文件请详见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www.shclearing.com)。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