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在“中设”、“中设集团”名称使用上造成混淆和误认的情形,我公司现根据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9)京73民终1209号判决郑重声明:
我公司与“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为不同商事主体,且双方之间无任何股权隶属、商业合作及业务关联。
为避免在“中设”、“中设集团”名称使用上造成混淆和误认,我公司将停止使用“中设集团”、“中设”作为我公司简称从事商业及宣传活动,我公司已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企业名称,更名后将不再含有“中设”字样,届时将不再使用“中设集团”的股票简称。公司将一如既往,为客户提供专业化、一站式工程技术解决方案及服务。
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