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70 证券简称:中科三环 公告编号:2020-040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7月23日14:5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2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23日9:15-15:00。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 董事长王震西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331,892,1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157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490,8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338%。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表决结果:
1、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审议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审议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审议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审议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经纬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白泽红、郭冲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70 证券简称:中科三环 公告编号:2020-041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全体董事。
2、本次会议于2020年7月23日以现场会议和视频会议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震西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胡伯平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长。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4日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对公司选举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长事项进行客观、公正的判断,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选举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长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上述决定。
独立董事:
沈保根
王瑞华
史翠君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