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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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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ST椰岛 股票代码:600238 编号:2020-036号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二部下发的《关于ST椰岛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881号),具体内容如下: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3日,公司公告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鉴于相关事项对公司及投资者影响重大,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规定,请你公司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一、公告称,公司与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未能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业务整合、交易价格等核心要素达成一致意见,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本次终止重组进程以及谈判情况,未达成一致决定终止的具体时点;(2)在相关核心条款未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披露预案,相关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审慎。请全体董事特别是独立董事对此发表意见。

  二、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披露重组预案,预案中公司未按照《26号准则》要求披露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和减持计划。而后公司在短时间内即公告终止本次重组。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在前期筹划过程中是否就本次重组事项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进行过沟通,如有请说明具体情况,并说明未披露相关方原则性意见和减持计划的具体原因;(2)请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本次终止重组的具体原因、前期信息披露是否充分等发表意见;(3)核实本次重组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存在重大遗漏等情况。

  三、请公司提供:(1)本次资产重组交易进程备忘录,并在交易进程备忘录中,明确本次终止事项的具体过程、重要时间节点和具体参与人员;(2)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的聘请和尽职调查情况;(3)公司董监高、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及其董监高在公司股票停牌前6个月、复牌后至今的公司股票交易情况;(4)本次终止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其在内幕知情期间买卖股票的自查情况,以及保证内幕知情人名单真实、准确和完整性的承诺书。

  请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在5个交易日内,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我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按要求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回复《问询函》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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