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赵雪莉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赵雪莉女士于2020年05月16日披露了减持计划,计划在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63%),详见公司于2020年05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2020-040号)。
2020年07月08日-09日,赵雪莉女士减持公司股份2,495,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35%),其减持股份数量已经过半,详见公司于2020年07月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公告》(2020-080号)。
2020年07月14日-16日,赵雪莉女士减持公司股份1,671,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23%),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变为35,732,2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00%)。赵雪莉女士于2020年07月16日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于2020年07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0-082号)。
2020年07月23日,公司收到赵雪莉女士函告,告知其于2020年07月23日减持公司股份3,6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0.0005%),其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自赵雪莉女士于2020年05月16日披露减持计划至2020年07月23日其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赵雪莉女士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4,17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5835%)。
截至目前,赵雪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5,728,6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9995%),赵雪莉女士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一、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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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述股份来源:
2019年05月07日,赵雪莉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控股”)签署了《股份转让合同》,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金圆控股直接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5,8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01%),并于2019年05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2019年05月08日,赵雪莉女士以大宗交易方式受让金圆控股通过股票收益互换方式间接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098,6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57%)。
(2)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减持情况:
自2020年07月17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2020年07月23日,赵雪莉女士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0005%)。
2.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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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目前,赵雪莉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2.赵雪莉女士本次减持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况。
3.赵雪莉女士本次减持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
4.赵雪莉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其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赵雪莉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0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