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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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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传动       公告编号:2020-056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本公司相关持股5%以上股东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06月23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其中公司股东潘尚锋先生、深圳市中远智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智投”)、浙江晟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方投资”)、骆赛枝女士、陈海君女士、吴钦益先生、项延灶先生为一致行动人(以下统称“潘尚锋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9,879,9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67%。潘尚锋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在上述公告发布之日后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19,951,97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47%。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自2020年06月24日至2020年12月23日期间,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上述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即自2020年07月17日至2021年01月16日,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2020年07月23日,公司收到潘尚锋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超过1%的告知函》,潘尚锋先生、骆赛枝女士、陈海君女士、吴钦益先生和项延灶先生分别于2020年07月20日、2020年07月2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9,240,6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1%,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34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3%;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3,891,4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情况

  ■

  注:

  1、潘尚锋及一致行动人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向交易对方购买资产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2、若上述表格合计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的尾数不一致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的原因所引起。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符合《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其作出的有关股份减持的承诺。

  (二)上述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承诺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的情形。

  (三)本次减持股份的股东非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潘尚锋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减持股份超过1%的告知函》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7月23日

  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传动        公告编号:2020-057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提起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黛传动”)子公司重庆蓝黛变速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黛变速器”)、重庆北齿蓝黛汽车变速器有限公司等因与其部分客户存在票据付款和/或定作合同纠纷,前期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相关诉讼主体(原告、被告)、诉讼请求、诉讼事实和理由及诉讼进展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04月02日、2020年04月18日、2020年07月2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子公司提起诉讼及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关于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及新增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近日,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就子公司蓝黛变速器与大乘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乘汽车”)定作合同纠纷案出具了《民事调解书》。现将该案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进展情况

  公司子公司蓝黛变速器就与客户大乘汽车定作合同纠纷一案,向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近日,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就本案作出《民事调解书》((2020)苏0413民初1105号)。调解主要内容如下:

  1、被告大乘汽车同意支付原告蓝黛变速器货款4,056,774.51元,该款从2020年09月到2021年02月每月月底前支付40万元,于2021年03月31日前支付80万元、2021年04月30日前支付856,774.51元。

  2、如被告大乘汽车未按上述第一项义务履行给付义务,则以逾期未付款金额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承担自2020年01月0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原告蓝黛变速器有权就逾期付款利息、全部未履行的款项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案件受理费74,463元减半收取37,231.50元,由原告蓝黛变速器承担17,231.50元,被告大乘汽车承担20,000元。诉讼费原告蓝黛变速器已预交,被告大乘汽车应当承担的诉讼费20,000元于2021年4月30日前给付完毕。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若公司后期取得相关新增诉讼文件或诉讼进展文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针对上述公司子公司向相关客户提起诉讼事项,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合并报表中上述客户所对应的各类存货、应收账款等相关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按资产类别进行了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已计提了相应的损失准备。公司子公司所涉与大乘汽车纠纷案相关人民法院虽作出调解,但案件目前尚未执行,具体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准确估计上述诉讼事项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金额。后续公司将根据法院判决执行情况,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涉及相关项目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四、其他说明

  2019 年度,国内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受汽车行业发展环境的新变化影响, 国内汽车行业下滑趋势严重,公司子公司部分客户经营情况持续恶化,公司存在对部分客户应收账款及发出商品无法收回、备件损失等风险,公司子公司于本年陆续向相关客户提起诉讼。公司子公司提起诉讼及进展情况详见《关于子公司提起诉讼及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关于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及新增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及本公告具体内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人民法院共受理公司子公司提起的诉讼案件共计11件,公司子公司向相关客户提起诉讼的标的额合计约为3,909.59万元及相关资金占用损失。公司将积极跟进上述案件进展情况,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上市公司规范动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

  特此公告。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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