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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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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64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股票期权第一期第二次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行权股票数量:1,368,749股。

  ●本次行权人数:179人。

  ●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中谢冲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本次行权股票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0年7月29日。

  ●本次行权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92,647,071股变更为194,015,820股。

  ●本次行权后,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审批情况

  1、2018年8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8月23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关于核查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明确意见。

  3、2018年8月25日至2018年9月3日,监事会在公司官方网站(www.cigtech.com)发布了《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18年9月4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议案》。

  4、2018年9月10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公司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未存在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

  5、2018年9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8年9月10日为授予日,向320名激励对象授予558.87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4.14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18年9月10日至2018年11月5日期间,共有2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放弃,公司最终向317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555.2300万份并于2018年11月5日完成授予登记手续。

  7、2019年4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邱亮等12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对其已获授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21.1900万份予以注销。公司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8、2019年10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转增和派息事项发生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由555.2300万份调整为721.7990万份。其中,邱亮等12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不满足行权条件的拟注销股票期权数量由原21.1900万份调整为27.5470万份。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4.14元/份调整为18.431元/份。同时,2019年4月20日至2019年10月24日期间共有陈咏等10名激励对象不符合激励条件,其中5名人员离职,5名人员未达到绩效指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依照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陈咏等10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不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11.2385万份进行注销。截至2019年10月24日,公司累计待注销22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不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38.7855万份。公司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9、2019年10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与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2018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与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人数为298人,对应的股票期权行权数量为340.3660万份。公司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10、2019年11月3日,公司2018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期第一次行权,行权人数为226人,对应的股票期权行权数量为203.4911万份。上述行权股票已于2019年12月10日上市流通。

  11、2020年1月2日,公司完成注销陈咏等10名激励对象所持11.2385万份已授予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本次注销后,剩余激励对象由305名调整为300名,已授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490.7609万份调整为479.5224万份。

  12、2020年5月11日,公司完成注销342.6475万份已授予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本次注销后,剩余激励对象由300名调整为179名,已授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479.5224万份调整为136.8749万份。

  (二)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

  注:因公司在等待期内实施了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总数由555.2300万份调整为721.7990万份;行权价格由24.14元/份调整为18.431元/份。

  二、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期第二次行权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和24个月,均自授权登记完成日起计算。授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公司于2018年11月5日完成了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公司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已届满。

  (二)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说明

  ■

  (三)激励对象行权的股份数量

  ■

  注:

  1、已授予期权总量为721.7990万份。

  2、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谢冲先生参与本次行权的2.1125万股新增股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股权激励方案自本次股份登记之日起锁定6个月。转让时须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四)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行权股票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五)行权人数

  本次行权人数为179人。

  三、本次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0年7月29日。

  (二)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136.8749万股。

  (三)本次行权股票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中谢冲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四)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

  本次股份变动后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聘请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7月13日出具了《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20]31080002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20年7月1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

  截至2020年7月1日,公司已收到本次179名激励对象缴纳的人民币25,227,414.01元的新增出资额,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68,749.00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为人民币23,858,665.01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本次增资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94,015,820.00元,股本变更为人民币194,015,820.00元。

  本次行权新增股份已于2020年7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五、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激励计划行权募集资金总额25,227,414.01元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六、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36.8479万份,占行权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1%,本次行权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92,647,071股变更为194,015,820股。本次股权激励期权计划的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行权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行权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七、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二)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20]31080002号)。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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