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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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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72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暨完成股票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完成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股票认购及非交易过户事项。本计划认购及非交易过户涉及股份数量合计35,285,600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2020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0年4月13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详见2020年3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020年3月25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第二大股东杭州成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尚科技”)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成尚科技向员工持股计划转让35,285,6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6.42%,转让价格为协议签订日前一日收盘价的90%。(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代员工持股计划与大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0-015)。

  二、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及非交易过户情况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总金额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资金总额为240,083,222.40元,资金来源为员工的自有资金、自筹资金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其中,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董事、监事、高管认购份额未超过总认购份额的50%,本计划实际认购份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

  公司不存在向参加对象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的情形,亦不存在第三方为参加对象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的情形。

  2、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根据公司与成尚科技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成尚科技应在收到70%的股份转让款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标的股份代过户申请。截至2020年7月17日,本计划已向成尚科技支付完成70%的股份转让款。2020年7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成尚科技所持有的公司35,285,600股股票已于2020年7月20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全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中。至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有标的股票已过户至本计划名下。

  根据《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计划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即锁定至2021年7月19日。本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计算,即存续期于2023年4月12日届满,存续期届满后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3、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的认定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此以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或《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

  三、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四、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认定

  1、本次变动后,截至2020年7月20日,公司5%以上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

  本次变动后,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成为公司单一第一大股东,公司不存在持有的股份占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

  2、经公司于2020年7月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进行了结构调整,部分决议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0-059)、《关于调整董事会结构的公告》(临2020-060)、《关于董事辞职及提名外部专家董事候选人的公告》(临2020-061)。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会共有九名董事,其中包括四名独立董事。公司不存在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的股东,也不存在能够对公司董事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综上所述,根据《公司法》、《收购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变更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众合科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认定事宜的法律意见书》,公司已于同日将该法律意见书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众合科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认定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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