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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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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0-062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2020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199.74亿元人民币,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如果下属公司在申请银行授信中引入第三方机构为其提供担保,则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可为第三方机构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194.34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11.46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82.88亿元。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法律法规等允许的范围内适度调整各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1、2020年6月16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协鑫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智慧能源”)与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通租赁”)签署了《企业担保书》,约定协鑫智慧能源为下属子公司桐乡濮院协鑫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濮院协鑫”)申请7,000万元人民币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保证的主债权为自2020年6月23日至2025年6月22日期间金通租赁基于融资租赁主合同对濮院协鑫所享有的全部债权。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企业担保书》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

  2、2020年7月21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协鑫智慧能源与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租赁”)签署了《保证合同》,公司下属子公司睢宁众鑫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睢宁众鑫”)与华电租赁签署了《股权质押合同补充协议》,约定协鑫智慧能源与睢宁众鑫为下属子公司睢宁官山众鑫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睢宁风电”)申请不超过2.85亿元人民币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与质押担保,所保证的主债权为自2020年7月21日至2032年7月20日期间华电租赁基于融资租赁主合同对睢宁风电所享有的全部债权。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人民币0元。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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