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金华巨龙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龙文化”)、浙江巨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龙控股”)、吕仁高、吕成杰合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吕仁高先生关于所持公司股份部分补充质押情况的通知,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要求,对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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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累计的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该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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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于2018年8月16日至2019年6月28日期间实施股份回购。根据相关规定,计算相关股份比例时,总股本应当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上表中“持股比例(%)”计算分母为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后的总股本,即1,836,397,331股。
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50%。
(1)本次股份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事项。
(2)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以及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数为163,619,993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88.4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92%,融资金额约1.63亿元。
质押到期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重新质押、追加保证金或以其自有资金偿还等方式归还质押借款。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具有相应的资金偿付能力。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购销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或控制权稳定、三会运作、日常管理)等产生的影响。
2、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
(1)高比例质押股份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自身行为,暂不存在平仓风险。
(2)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一年及一期不存在与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关联交易、担保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