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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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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ST永林     编号:2020-048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3.1第(二)项规定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由于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此,公司股票的交易状态不变,也无需停牌。

  一、银行账户被冻结基本情况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冻结情况具体如下:

  ■

  因个别账户存在被重复冻结的情况,上述被冻结的账户实际包括10个公司银行账户,13个福建森源家具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森源家具”)银行账户,6个广东森源蒙玛实业有限公司(为森源家具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森源”)银行账户。

  二、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原因

  1、因公司未能及时履行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租赁”)签订的《售后回租赁合同》及法院民事调解书,远东租赁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裁定冻结公司、森源家具、广东森源部分银行账户(上述表格第1-27项所涉及的账户),裁定冻结金额14355105.17元。

  2、因广东森源与东莞市凯兴纸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裁定冻结广东森源、森源家具银行账户(上述表格第28-29项所涉及的账户),裁定冻结金额55350元。

  3、因广东森源与天广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广消防”)合同纠纷,天广消防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裁定冻结广东森源银行账户(上述表格第30项所涉及的账户),裁定冻结金额7961322.62元。

  4、因广东森源与东莞市嘉丰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裁定冻结广东森源银行账户(上述表格第31-32项所涉及的账户),裁定冻结金额646172.51元。

  5、因森源家具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金鑫源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鑫源公司”)合同纠纷,金鑫源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裁定冻结森源家具银行账户(上述表格第33项所涉及的账户),裁定冻结金额6625767.64元。

  6、因森源家具与海南大可家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可家俱”)合同纠纷,大可家俱向南安市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南安市人民法院裁定冻结森源家具银行账户(上述表格第34-35项所涉及的账户),裁定冻结金额2208564.28元。

  7、因森源家具与兰州富邦家具有限公司合同纠纷,南安市人民法院裁定冻结森源家具银行账户(上述表格第36项所涉及的账户),裁定冻结金额3967674.74元。

  8、因森源家具与金伟国合同纠纷,金伟国向南安市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南安市人民法院裁定冻结森源家具银行账户(上述表格第37项所涉及的账户),裁定冻结金额975037.28元。

  上述事项裁定冻结金额合计为36794994.24元。

  三、银行账户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1、被冻结账户涉及公司及子公司基本户,对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中缴纳税费、支付员工薪酬等事项将产生一定影响。

  2、本次被冻结的银行账户为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该事项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3.1第(二)项规定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四、应对措施

  公司正积极与各相关方协调沟通,争取尽快解除对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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