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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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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A14版)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

  (5)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2、最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金额及对各期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08)》(“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本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合并)如下:

  单位:元

  ■

  3、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1)主要财务指标

  ■

  (2)净资产收益率与每股收益

  ■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的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主要以流动资产为主,流动资产占比80%左右,其占比持续下降,主要是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不断投入生产经营用的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以及机器设备等长期资产所致。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112,959.35万元、164,147.60万元、221,815.04万元;2018年末较2017年末增长51,188.25万元,增长幅度为45.32%,2019年末较2018年末增长57,667.44万元,增长幅度为35.13%,2018年末、2019年末增长较大主要是由于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相应的营运资金(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结构性存款等)持续加大,以及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加大了相应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的投入所致。

  2、负债的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总额主要是由流动负债构成,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公司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9.03%、98.55%、96.66%,各期占比较大,因此,报告期内公司负债总额的波动主要由流动负债的波动引起所致。

  3、偿债能力指标分析

  ■

  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预付账款-存货-持有待售的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不含结构性存款)]/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负债总额(母公司)/资产总额(母公司)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财务费用(利息费用)+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财务费用(利息费用))/(财务费用(利息费用)+资本化利息)

  (1)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分析:2018年末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下降,主要是由于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增加导致的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等流动负债增加所致;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大于1,表明公司资产流动性和短期偿债能力较强。

  (2)资产负债率(母公司):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66.40%、72.53%、67.12%。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相对较高,但其负债主要是由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尚在信用期内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等无息债务构成,该类负债资金成本相对较低、财务弹性相对宽松;另外,公司的客户主要为国内外知名客户,信誉较好,经营状况良好,付款及时,为公司及时兑付供应商货款的资金来源提供了有效保障;因此公司的整体财务风险仍在可控范围之内。

  (3)偿债付息能力分析(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和利息保障倍数):报告期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和利息保障倍数保持较高水平,表明公司偿债付息能力较强。

  4、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分析

  ■

  (1)总资产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2017年、2018年、2019年总资产周转率基本保持在1.20左右,未发生较大变化,表明公司资产管理能力和水平相对成熟,资产规模与销售规模相匹配,资产运营效率相对稳定。

  (2)应收账款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持续增长,主要是由于公司在销售规模较快增长的情况下,依然能保持较高的销售回款率,导致应收账款增长幅度小于销售收入增长幅度,从而拉动了应收账款周转率的持续增长。

  (3)存货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持续增长,主要是由于公司销售规模持续增长以及存货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等所致。

  5、盈利能力分析

  (1)主营业务收入产品构成分析

  ①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其他主要为电解电容、排插、智能插座、小风扇等产品的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充电器产品,2017年、2018 年、2019年充电器产品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9.03%、92.16%、91.26%,各期占比较高,均达到90.00%左右,表明公司的主要产品销售目标明确,经营风险较低。

  ②主要产品收入变动原因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产品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其他主要为电解电容、排插、智能插座、小风扇等产品的销售。

  A、充电器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2018年充电器产品的营业收入较2017年增长49,775.90万元,增长幅度为48.77%;2019年充电器产品的营业收入较2018年增长57,804.14万元,增长幅度为38.07%。2018年度、2019年度较上年增长的原因主要有:

  a.利用现有口碑效应,不断开拓国内外知名新客户(如:vivo、富士康、伟创力、LG、华硕、华为等),以达到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在手机应用领域的布局,从而推动了公司充电器产品的销售增长;

  b.进一步巩固并挖掘、开发现有知名客户的增长潜力(如:小米、Mophie(墨菲)等),从而拉动公司产品在手机应用领域的进一步增长;

  c.利用现有技术沉淀和客户资源,围绕智能终端充储电及相关应用产品为主题,不断进行新应用领域产品的研发,在优化现有客户的情况下,同时渗透国内外知名新客户,以拓展公司产品在手机应用领域以外其他应用领域的可持续增长,从而达到优化公司产业链的全方位的增长。

  B、移动电源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2018年移动电源的营业收入较2017年下降3,456.00万元,下降幅度为38.62%;2019年移动电源的营业收入较2018年增长4,290.54万元,增长幅度为78.11%。2018年、2019年移动电源的营业收入波动,主要是由于Mophie(墨菲)的订单需求变动影响所致,其中2018年向Mophie(墨菲)销售的移动电源下降2,208.53万元,占2018年移动电源的营业收入下降额的63.90%;2019年向Mophie(墨菲)销售的移动电源上升4,504.95万元,占2019年移动电源的营业收入上升额的105.00%。

  C、其他收入变动分析

  其他主要为电解电容、排插、智能插座、小风扇等产品的销售收入,报告期内持续增长,2018年较2017年增长3,785.93万元,增长幅度为104.31%;2019年较2018年增长2,876.83万元,增长幅度为38.80%。2018年、2019年较上年增长主要是由于公司根据多年的技术沉淀和客户资源,围绕智能终端充储电产品为主题,不断进行新产品(如智能插座、小风扇等)的研发,以拓展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从而拉动了公司其他收入持续增长。

  (2)报告期内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A、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的主要来源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其他业务主要为原材料销售、废料销售、房屋租赁以及收取的开模费、认证费等。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产生的毛利占总毛利的比例均达到95.00%以上,表明公司报告期内的毛利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其他业务产生的毛利对总毛利的影响较小。

  B、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的毛利率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不同类别的产品毛利率及其毛利贡献率情况如下:

  ■

  注:其他主要为电解电容、排插、智能插座、小风扇等产品的销售。

  说明:上表中的指标计算如下(下同)

  毛利率=(各产品主营业务收入-各产品主营业务成本)/各产品主营业务收入

  毛利贡献率=(各产品主营业务收入-各产品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通过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主要由充电器产品构成, 2017年、2018年、2019年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贡献分别为90.56%、93.95%、92.57%,占比较大,移动电源及其他产品的毛利率对主营业务的毛利率贡献相对较小。

  C、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毛利率具体分析如下:

  a.充电器的毛利率分析如下:

  报告期内,充电器的销售占比及销售毛利率情况如下:

  ■

  通过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充电器销售占比较大,毛利率的具体分析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充电器产品平均售价、平均单位成本对毛利率影响分析如下:

  单位:元/件

  ■

  ⅰ充电器产品2018年毛利率较2017年下降6.26%,主要是由于2017年、2018年新增的部分客户(vivo、LG、华为等)在2018年开始批量交货,该类客户的定价和单位成本虽相对较高,拉升了充电器产品的平均售价和平均单位成本,但由于对该类客户(vivo、LG、华为等)的业务刚刚起步,公司相应的熟练程度、规模效应等各方面尚未完全释放出来,所以其目前整体毛利率相对较低(具体销售规模及毛利率详见下述分析),因此稀释了2018年的整体毛利率,另外2018年生产充电器产品所需的主要原材料(电阻电容材料、IC材料等)市场价格进一步上升,也是2018年毛利率持续下降的主要原因之一;

  ⅱ充电器产品2019年毛利率较2018年上升4.17%,主要是随着与vivo、华为、LG等客户的充电器产品合作逐步深入,其相应的销售占比及毛利率上升,拉升了公司2019年充电器产品的毛利率,该类客户的整体销售占比及毛利率对2019年的毛利率影响分析如下:

  ■

  注1:对本期毛利率的的贡献程度=本期销售占比*本期毛利率

  注2:导致2019年的毛利率增加的程度=2019年对本期毛利率的的贡献程度-2018年度对本期毛利率的的贡献程度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该类客户的整体销售占比及毛利率上升是2019年充电器产品毛利率上升的主要原因。vivo、华为、LG等客户的毛利率从2018年的13.56%提升到19.30%的原因主要是客户华为的毛利率贡献增加较大所致,客户华为毛利率贡献较大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公司2018年引入华为后,随着与华为合作项目的逐步深入,华为毛利率相对较高的型号产品逐步导入公司,公司向其销售的产品结构逐步完善,拉升了公司2019年向华为销售产品的整体毛利率以及提升了向华为销售产品的占比。vivo、华为、LG等客户各自毛利率的增长,主要是由于公司不断优化了产品销售结构和产品技术,客户产品升级或迭代,提升产品销售价格以及不断开发原材料供应商和重点机型集中规模采购降低了产品成本等所致。

  b.移动电源的毛利率分析如下:

  报告期内移动电源的销售占比及销售毛利率情况如下:

  ■

  通过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移动电源产品的销售占比较小,报告期内移动电源产品毛利率存在一定波动,其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ⅰ2018年移动电源产品较2017年毛利率下降6.94%,主要原因有:a.生产产品所需的主要原材料(部分电芯材料、电阻电容材料、IC材料等)的采购价格持续上升拉升了产品的成本,从而导致毛利率下降;b.部分客户(爱国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的毛利率较低,但其销售占比相对较高,从而拉低了2018年移动电源产品的毛利率。

  ⅱ2019年移动电源产品较2018年毛利率上升6.48%,主要原因是:a.公司移动电源产品以出口为主,2019年汇率变化,导致以外币计价的出口收入相应增加,从而拉升了2019年的移动电源产品的毛利率;b.生产移动电源产品的主要原材料(部分电芯材料、电阻电容材料等)的采购价格下降,从而拉升了移动电源产品的毛利率。

  c.其他产品的毛利率分析如下:

  报告期内其他产品的销售占比及销售毛利率情况如下:

  ■

  通过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产品的销售占比较小,公司其他产品主要是电解电容、排插、智能插座、小风扇等产品的销售,2017年、2018年、2019年的毛利率分别为15.15%、11.59%、14.55%,其中2017年、2019年的毛利率相对稳定,未发生较大变化,2018年毛利率相对较低主要是由于公司2018年新推出的小风扇和智能插座产品的销售占比较高、销售毛利率较低,从而拉低了公司2018年其他产品的整体毛利率。

  6、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析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具体分析如下:

  ①2017年、2018年、2019年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比分别为0.94、0.93、0.99,报告期内各期之间的变化较小且均接近于1,说明公司整体的销售回款及时、偿债能力较强。

  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同期营业收入的勾稽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增值税-销项税额已扣除集团内公司内部交易形成的销项税额。

  从上表可以看出,影响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因素主要包括期初期末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的波动、票据背书、票据贴现、汇兑净损益等。

  ②报告期各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间的差异原因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析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为公司收回理财产品收到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构成;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为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以及支付的经营设备款项、房屋建筑物以及土地使用权款项等构成。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析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是公司股东投入的权益资金、向银行借款以及收回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等构成;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是公司按期偿还的银行借款、支付股东现金股利和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等构成。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017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为4,745.73万元,主要是投资活动及筹资活动支付的现金流量较多所致。

  2018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为6,555.55万元,主要是经营活动及筹资活动收到的现金流量较多所致。

  2019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为6,564.16万元,主要是经营活动收到的现金流量较多所致。

  7、持续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分析

  (1)财务状况的未来趋势分析

  公司资产结构中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占比相对合理。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顺利实施,非流动资产金额将会进一步提高,同时,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需要配备一定的流动资金,且新增的产量将会促进存货及应收项目金额的增加,故流动资产金额亦将进一步提高,公司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仍将维持相对合理的水平。公司负债结构合理,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及经营积累的不断增加,资产负债率进一步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持续得到优化。

  (2)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公司是一家从事充电器、移动电源等智能终端充储电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随着近年来全球智能穿戴设备(智能手表、VR眼镜等)、智能家居(电视棒、智能排插、家用路由器、智能摄像头等)、智能音箱等智能终端领域的崛起,公司主营产品应用领域涵盖的范围亦逐渐拓展,市场地位和盈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随着研发投入的增加和研发实力的增强,以及产品质量的提升,将进一步巩固公司的竞争优势;随着管理能力的提升以及规模化效应的优势,资产运营效率会得到进一步提升。

  8、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1)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公开发行实施后,发行人总股本规模将扩大,净资产规模及每股净资产水平都将提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时间,在项目全部建成后才能逐步达到预期的收益水平,销售收入及利润难以立即实现同步增长,因此公司未来每股收益在短期内可能存在一定幅度的下滑,即期回报可能被摊薄。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公开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2)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发行人现有业务的关系,发行人从事募集资金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①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A、满足市场需求,扩大生产规模,提升竞争实力的需要

  公司多年来专注于充电器、移动电源等智能终端充储电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通过长期的技术积累与市场拓展,取得了在全球手机充电器行业产销规模国际领先的地位,发展成为国内产销规模较大的智能终端充储电产品提供商。但相较国际最先进的智能终端充储电产品提供商,公司在生产规模、技术积累、经营规模、品牌知名度等方面尚有一定差距。因此公司只有扩大产能,提升产品产量,丰富产品的类型,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及自动化生产水平,才能进一步实现更大的规模效益,缩小与国际先进企业的差距。通过项目的建设,能使公司在保持现有产品良好发展势头的基础上,通过扩大生产规模和进行技术创新等方式,尽可能多地为市场供应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产品,实现更大的规模效益,提升核心竞争力。

  B、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

  未来充电器不仅体积越来越小、重量越来越轻、充电时间越来越短、充电效率越来越高、无线充电器也越来越普及。随着公司逐渐进入国际领先品牌智能终端厂家的供应商市场,对产品的品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公司建立新的生产基地,引进先进的自动化设备,招聘技术经验丰富的人才,可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丰富公司产品类型,有助于扩大公司的市场份额和提高生产技术水平。由于智能终端行业变化更新快,公司为其下游客户生产的智能终端原厂充储电配套产品如充电器以及移动电源等,也需紧跟智能终端行业的发展趋势而做出适当的改变,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公司开发生产出符合行业发展需求的产品,紧跟市场发展趋势,使得公司在激烈的竞争中保持竞争优势,巩固公司在全球的领先地位。

  C、提升公司研发实力

  按照公司目前的新产品研发和生产速度,公司现有的研发设备已无法满足研发需求,影响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充电器的研发依赖完善的实验手段和综合测试能力,产品技术的基础性研究至关重要并将直接影响到产品研制的成败。为满足公司日益增长的销售规模和对新产品的需求,提高公司产品的竞争力,公司需要建设研发中心,完全掌控产品的研发状况,建立与自身发展配套相适应的智能终端充储电产品国家工程实验室,努力搭建国家级智能终端充储电产品设计、材料、装备与工艺的研发平台、技术服务平台、技术转移与产业化平台。

  研发中心的建设将使公司在智能终端电源充储电产品制造领域提升研发能力和试验水平,逐渐向国际高端化、前沿化过渡。公司设立研发中心,一方面可以根据客户反馈的产品信息,对产品进行改善,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产品,更好地服务客户,从而与客户进行长期稳定的合作;另一方面,公司可以设计研发新的产品,自主创新能力在当前激烈的智能终端电源充储电产品行业尤为重要,不断地推出具有自主知识产品、创新的产品,能够使公司保持核心竞争力,抢先占据且开拓市场份额,使得公司能够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D、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规模不断扩大,预计公司未来几年内仍将以较快增长,因此对营运资金的需求较大,需要的流动资金相应增加,适度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业务的顺利扩张。

  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发行人现有业务的关系,发行人从事募集资金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A、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发行人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募资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可行性分析,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对现有业务体系的发展、提高和完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投资效益估算分析表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

  ■

  B、公司从事募集资金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a.人员储备

  公司经过多年在智能终端充储电行业的发展,拥有一支具备丰富行业经验的管理、研发、生产、销售团队,团队具有高度的敬业、服务精神和道德品格。公司一直以来非常注重通过内部培养与外部聘请相结合的方式集聚行业内各类人才,并通过有效的人员激励措施留住人才。为了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人员的需求,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及时调整所需各类人才。

  b.技术储备

  公司成立以来,高度重视研发投入,已建立了涵盖有线充电器、无线充电和移动电源等多个产品领域的专业研发团队。公司研发和生产制造技术、产品的性能质量均处于行业较高水平。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智能终端充电器生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均与公司目前具备的研发能力相关,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坚实的技术保障。

  c.市场储备

  公司客户分布广泛,产品远销欧美亚等国际市场,公司经营业绩实现了持续快速增长。同时,积极拓展印度、东南亚和非洲等新兴市场,全面提升公司经营规模。经营业绩的不断增长和智能终端市场需求的持续增加,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3)公司对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的措施

  ①提升公司现有产品的生产、研发和销售能力,增强盈利能力

  公司主要从事充电器、移动电源等智能终端充储电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在手机充电器领域积累了大量技术、经验和客户,市场占有率和市场地位逐年提高。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提升产品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提高运营效率,提升产品销售水平,同时控制生产成本,扩展市场份额,增强盈利能力。

  ②强化募集资金的管理,保证募集资金规范和有效使用

  为强化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经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资金的储存、使用、变更等进行管理并持续接受监督,以便保证募集资金规范和有效使用。

  ③完善利润分配制度,保障投资者合理回报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含上市当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明确了分红的原则、分配条件、比例、形式等,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利润分配制度,以更有效地保障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①控股股东深圳奥海、实际控制人刘昊和刘蕾承诺

  “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

  本企业/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本人同意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企业/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若本企业/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②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

  (2)承诺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若发行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将与发行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所预计的即期回报摊薄情况合理,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事项符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规定,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9、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①利润分配方式

  未来三年,公司将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的形式向全体股东分配利润。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草案)》和本规划有关规定和条件,同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②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间隔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公司上市后三年(含上市当年)的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③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第十九次会议及2019年第二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20万股,具体募集资金数额根据市场和询价情况确定。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的净额将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公司将按项目轻重缓急顺序依次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上述项目全部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若实际募集资金小于上述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缺口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以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依据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公司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置换本次发行前已投入使用的自筹资金。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投资者在评价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招股意向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是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并不表示会依次发生。

  一、市场风险

  公司所处的行业市场竞争较为充分。国际知名厂商早已在我国建立生产基地,生产智能终端充储电产品,同时国内也有一批竞争实力较强的企业,预计未来市场竞争将持续激烈状态。尽管公司具备较强的研发实力和生产能力,并积累了一定的稳定优质客户,但如果公司发生决策失误,市场拓展不力,下游行业的技术、产品性能在未来出现重大革新,消费电子产品行业的市场格局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国家的产业政策发生不利变动,则公司在市场开拓和技术升级等方面面临较大的风险和挑战。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公司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79.06%、81.77%和83.37%,占比较高,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的影响较大。近年来,受市场需求和宏观环境的影响,公司生产产品所需的原材料价格存在一定波动,增加了公司生产经营的难度,并导致产品销售成本、毛利率的波动。如生产产品所需的原材料价格在未来出现大幅上涨,而公司不能有效地将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压力向外部转移或通过技术工艺创新抵消,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一)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本公司所属行业原材料成本波动,但由于近几年公司下游手机行业进行整合,该行业竞争激烈,行业内的价格战导致其成本管控较强,从而导致公司不能随着成本的波动及时调整产品销售价格,因此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波动,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2.76%、16.57%、20.77%。随着国内领先的手机厂商如华为、vivo、OPPO、小米在全球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知名度的不断提高,公司手机充电器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也随之提升,毛利率逐步企稳,但如果未来影响毛利率的相关外部或内部因素出现较大不利于公司的变化,未来公司的毛利率可能存在下降的风险。

  (二)应收账款无法及时收回的风险

  2017年末、2018年末及2019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分别为41,353.74万元、54,344.55万元和76,525.4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6.61%、33.11%和34.50%。公司虽长期注重对客户资信、业务等各方面进行调查,并以此确定对客户的信用政策,同时对客户信用期限与信用额度实施跟踪、动态调整,以规避可能遇到的销售回款风险,加之公司的销售客户主要为华为、vivo、小米、Amazon(亚马逊)、华硕、伟创力、LG、传音、贝尔金等国内外知名大型企业,信用状况良好,但如果上述客户信用状况出现恶化,公司将存在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

  (三)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2017年末、2018年末及2019年末,公司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分别为44,728.11万元、56,066.79万元、78,440.86万元。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6.37%、20.72%和31.43%。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规模将进一步增加,但募投项目的建设和达产需要一段时间,无法立刻达到预定效益,因此,公司存在因净资产增长而导致净资产收益率短期下降的风险。

  (四)存货跌价损失的风险

  2017年末、2018年末及2019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5,368.03万元、18,253.57万元和21,811.82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6.46%、13.54%和12.19%。虽然公司建立较为完善的存货管理体系,按照订单组织生产,合理控制存货,并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但如果未来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存货将面临进一步跌价损失的风险,给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带来不利影响。

  (五)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2017 年末、2018 年末及2019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66.40%、72.53%和67.12%,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分别为60.40%、65.84%和64.64%,各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由于报告期内产销规模增加较大导致营运资金增加较多,而公司主要采用银行间接融资的方式融资,因此导致资产负债率较高。公司的债务主要为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其中经营性应付项目占比较高。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经营性净现金流;与主要供应商之间存在长期的合作关系,能够得到供应商的信用支持,获得合理信用期;从银行也得到了较高的信贷额度,报告期内也未发生债务纠纷情况,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大于1,但由于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且主要为流动负债,如公司流动资金管理不当或银行出现大量取消信贷额度的情形,将存在不能及时偿债的风险。

  (六)汇率波动的风险

  随着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不断深入,人民币汇率波动日趋市场化,同时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也影响着人民币汇率的走势。公司产品的出口比重较大,因此受人民币汇率波动的影响较为明显。汇率波动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影响产品出口的价格竞争力,人民币升值将一定程度削弱公司产品在国际市场的价格优势;另一方面汇兑损益造成公司业绩波动。

  四、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下游行业系智能手机领域,该领域呈现了市场品牌集中度相对较高的特点,公司目前的客户覆盖了华为、vivo、小米、Amazon(亚马逊)、华硕、伟创力、LG、传音、Belkin(贝尔金)等行业主要企业,由于这些企业规模较大,对本公司产品的需求量也较大,从而导致公司的客户相对集中。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公司前五名客户(按照同一控制下合并计算的口径)的销售额占公司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达55.64%、59.62%和72.19%。其占比上升主要是因为公司报告期内持续开拓新的行业领先客户(如华为、vivo等)带来的市场份额的提升,其次客户本身市场占有率的提高也增加了行业集中度。虽然公司与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且这些客户多为信誉度较高的优质客户,但公司若不能通过技术创新、服务提升等方式及时满足上述客户提出的业务需求,或上述客户因为市场低迷等原因使其自身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其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大幅下降,公司将面临一定的经营风险。

  五、税收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于2015年10月取得了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544001074,有效期三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公司在2015年-2017年享受15.00%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前述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届满,公司于2018年5月再次申请,于2018年11月28日通过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取得了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844001303,有效期三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公司在2018年-2020年享受15.00%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发行人子公司江西奥海于2017年8月取得了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736000448,有效期三年。江西奥海在2017年-2019年享受15.00%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如公司和江西奥海未来未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则在税收优惠结束后不再享受15.00%的优惠税率而执行25.00%的所得税税率,从而影响公司未来的税后净利润。

  六、劳动力成本上升风险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水平发展以及社会保障制度健全,企业用工成本逐渐上升已经成为普遍现象,虽然公司通过加强集约化、精细化管理,使劳动力成本在公司相关成本构成中所占比重保持相对稳定,同时持续加大自动化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的投入以降低对人工的依赖程度,但如果劳动力成本快速上升,仍然可能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市场拓展的风险

  随着新技术新应用的不断涌现,以及下游客户基础不断夯实,本公司所属行业发展较快,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面临良好的市场前景。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产能、提高自动化生产水平、提升技术研发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基础,但同时对公司的市场拓展能力也提出了较高要求。虽然公司在确定投资项目之前已对项目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如果市场环境、技术、相关政策等方面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公司产品销售渠道无法形成有力的支撑,从而导致市场拓展发生较大困难,公司将存在研发能力提升和生产规模扩大后市场规模增长缓慢、市场拓展不足的风险。

  (二)折旧摊销大量增加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根据募集资金运用计划,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新增固定资产77,435.73万元,新增年折旧摊销额约6,423.10万元。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很快产生效益以弥补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发生的折旧摊销,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净利润,公司将面临固定资产折旧摊销额增加而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风险。

  (三)管理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公司的经营规模将扩大,此外,公司的生产基地分布于广东东莞、江西遂川、印度、印尼,从而对公司的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司需要在组织架构、管理体系以及管理型人才的培养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和加强。虽然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已经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并形成了科学的决策机制和有效的内部控制,并建立了完善的管理体系,通过了ISO9001:2015、ISO14001:2015、OHSAS18001:2007体系认证,但是如果公司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公司未来规模扩张的管理需求,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而及时完善,将对公司市场竞争力产生一定影响。

  八、实际控制人持股集中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昊、刘蕾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82.94%的股权。为避免由于股权过度集中导致公司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利用其股东地位损害其他股东利益,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力求从制度上进行防范,公司也能够严格按照所制定的制度从事各项活动。如果实际控制人个人利益与公司或者公司其他股东利益发生冲突,则其可能利用其实际控制人地位作出不利于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的决策,侵害中小股东利益。

  九、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已经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了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相关流程和制度,切实保证产品的品质和安全生产目标的达成,未来如果产品出现重大产品质量问题、重大安全事故等,将可能会对公司的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及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十、新冠病毒疫情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的风险

  自2020年1月以来,国内爆发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3月中旬起海外疫情情况突然加剧。目前国内的新冠肺炎疫情已得到了控制,各地企业生产经营陆续恢复正常。但目前海外疫情形势仍然较为严峻。目前疫情对公司经营情况影响不大,业务规模仍保持增长态势,但如果未来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大幅加剧,不排除存在未来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程度加大的风险。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本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主要包括:采购合同10份、销售合同10份、重大授信协议5份、重大银行承兑协议19份、重大保证协议7份、重大质押和抵押合同17份、重大建筑施工合同2份、本次发行上市的承销协议和保荐协议以及印度土地租赁协议。

  (二)诉讼或仲裁事项

  1、公司及子公司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作为被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除前述实际控制人刘昊、刘蕾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的刑事诉讼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情况

  ■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和时间

  (一)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振龙东路6号

  联系人:蔺政

  电话:+86-0769-86975555

  传真:+86-0769-86975555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 号

  联系人:余烯键、幸思春

  电话:021-6882 6021

  传真:021-6882 6000

  (三)查阅时间

  本次股票发行期内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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