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0〕第204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就年报相关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于2020年7月1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并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公司收到《年报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内部相关部门及协调中介机构共同对《年报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核查和回复。鉴于此次《年报问询函》回复涉及内容较多、工作量较大,且部分事项需要年审会计师、独立董事核查并发表意见,公司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工作。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申请延期回复《年报问询函》,争取于2020年7月22日前完成《年报问询函》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公告编号为2020-080)。
截至目前,由于此次《年报问询函》中部分事项尚需公司及中介机构进一步核实、补充、完善,公司无法按期完成《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工作。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再次申请延期回复《年报问询函》,争取于2020年7月29日前完成《年报问询函》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对再次延期回复《年报问询函》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