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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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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0—37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信达”、“公司”)接到通知,公司已签订以下6项担保合同:

  1、公司已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签订《保证合同(本金最高额)》,为全资子公司厦门国贸启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申请6,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1日。

  2、公司已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签订《保证合同(本金最高额)》,为全资子公司厦门国贸福申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申请6,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1日。

  3、公司已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申请1,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2020年6月22日至2021年6月18日。

  4、公司已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福建省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支行申请10,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2020年6月22日至2021年6月10日。

  5、公司已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县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福建省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县支行申请5,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22日。

  6、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国贸汽车集团”)已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厦门启润英菲尼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申请1,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2020年6月28日至2021年6月18日。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2019年12月30日及2020年3月16日召开的二〇一九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二〇二〇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信达国贸汽车集团为前述五家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信达国贸汽车集团为前述五家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情况如下:

  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额度情况

  ■

  2、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额度情况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厦门国贸启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启润”)

  成立时间:2010年9月27日

  注册地: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01号滨北汽车城之17

  法定代表人:刘晓淘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零售;机动车维修;代理销售保险产品;汽车零配件零售;其他未列明商务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集团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3,796.46万元,负债总额3,152.56万元,净资产643.90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15,768.17万元,利润总额-473.82万元,净利润-442.23万元。截至2020年5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1,273.24万元,负债总额10,467.68万元,净资产805.56万元;2020年1-5月,营业收入7,812.46万元,利润总额161.67万元,净利润161.67万元。厦门启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厦门国贸福申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福申”)

  成立时间:2011年9月26日

  注册地:厦门市海沧区海沧街道南海三路1191号

  法定代表人:陈胜蕃

  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品牌汽车零售;二手车零售;品牌汽车批发;机动车维修;汽车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其他未列明商务服务业。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集团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6,919.40万元,负债总额6,238.87万元,净资产680.53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25,114.04万元,利润总额-0.32万元,净利润-0.32万元。截至2020年5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6,051.40万元,负债总额5,354.96万元,净资产696.44万元;2020年1-5月,营业收入5,790.37万元,利润总额15.91万元,净利润15.91万元。国贸福申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厦门信达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物联”)

  成立时间:2005年12月22日

  注册地: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洪溪南路14号

  法定代表人:高新颜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物联信息系统研发;研发、销售智能软件系统、计算机软件及硬件;计算机系统集成;研发、生产、销售、安装新型电子元器件中的片式元器件、无线射频自动识别系统、电子标签及其周边设备、软件产品等。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51,008.57万元,负债总额36,496.13万元,净资产14,512.44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21,546.12万元,利润总额385.09万元,净利润320.87万元。截至2020年5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46,597.47万元,负债总额31,878.14万元,净资产14,719.32?万元;2020年1-5月,营业收入8,194.18万元,利润总额277.73万元,净利润206.88万元。信达物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福建省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信达光电”)

  成立时间:2013年3月27日

  注册地:安溪县湖头光电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许辉胜

  注册资本:28,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光电产品科技研究、生产、销售及工程施工服务;发光二极管(LED)封装、红外器件、光敏器件、光电传感器的生产、销售;发光二极管(LED)应用产品的生产、销售及配套软件的开发和售后售后服务等。

  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143,703.82万元,负债总额52,431.45万元,净资产91,272.38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35,241.77万元,利润总额-9,838.63万元,净利润-10,563.11万元。截至2020年5月31日(未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129,871.04万元,负债总额38,099.77万元,净资产91,771.26万元;2020年1-5月,营业收入10,959.33万元,利润总额665.18万元,净利润498.89万元。福建信达光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厦门启润英菲尼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润英菲尼迪”)

  成立时间:2007年9月6日

  注册地:厦门市海沧区马青路1213号

  法定代表人:黄亮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品牌汽车(九座及以下乘用车)零售;二手车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保险经纪与代理服务;品牌汽车(九座及以下乘用车)批发;二手车鉴定评估服务;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租赁(不含营运);汽车维护与保养(不含维修与洗车)等。

  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集团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4,237.28万元,负债总额1,250.48万元,净资产2,986.80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8,144.55万元,利润总额363.36万元,净利润271.76万元。截至2020年5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3,845.75万元,负债总额756.56万元,净资产3,089.20万元;2020年1-5月,营业收入2,599.80万元,利润总额136.53万元,净利润102.40万元。启润英菲尼迪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同主要内容

  ■

  四、反担保情况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厦门启润、国贸福申、信达物联及福建信达光电担保,信达国贸汽车集团为全资子公司启润英菲尼迪担保,各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2020年经审议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1,028,000万元+69,800万美元。其中,2020年度新签署的担保金额合计为142,800万元+2,000万美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7.88%,剩余可用担保额度885,200万元+67,800万美元。

  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44,184.21万元人民币+18,800万美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2.59%。

  上述担保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没有发生涉及逾期债务、诉讼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0—38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收到监事王孝顺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孝顺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法务部总经理兼公司供应链事业部副总经理。

  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监事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王孝顺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监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监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监事补选工作。

  截至公告日,王孝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及监事会对王孝顺先生在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0—39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2月,因买卖合同纠纷,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格尔木胜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格尔木胜华”)列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在开庭审理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现将诉讼的有关进展公告如下:

  一、相关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1、法院受理时间为2019年12月26日。

  2、诉讼机构: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其所在地为福建省厦门市。

  二、相关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向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因购销合同纠纷,将格尔木胜华列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格尔木胜华返还预付款1,638.30万元、支付违约金315.21万元及律师费5.00万元,合计金额1,958.51万元。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8日披露的《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诉讼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19-115)。

  三、相关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2020)闽0206民初5246号等11份《民事判决书》,对格尔木胜华与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作出一审判决。具体情况如下:

  1、解除公司与格尔木胜华签订的《锌精矿购销合同》或《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及部分合同的补充协议;

  2、格尔木胜华应返还公司价款合计1,638.30万元,并支付相应违约金;

  3、格尔木胜华应向公司偿付律师费合计5.00万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其他情况说明

  相关判决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影响将视本事项后续进展而定。公司将积极跟进本事项进展,根据相关规定需进行信息披露时将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五、备查文件

  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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