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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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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汇平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进入清算期及终止办理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中债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广发汇平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2020年5月20日起至2020年6月22日期间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广发汇平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详见于2020年6月24日刊登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ffunds.com.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介上的《关于广发汇平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自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本基金安排了20个工作日的集中赎回选择期,即自2020年6月24日起至2020年7月23日止。在集中赎回选择期期间,赎回费用为0,投资人仅可以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不可以办理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

  根据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自2020年7月24日起,本基金将进入财产清算期,终止办理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2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中债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7月2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2.1、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2.2、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3.1.1、通过基金销售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人民币;投资人追加申购时最低申购限额及投资金额级差详见各销售机构网点公告。

  3.1.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日申购金额上限以及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1.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1.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总规模限额以及相关比例上限。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申购费率请投资者详细参考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3.2.1前端收费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

  注:3.2.1.1、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3.2.1.2、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3.2.1.3、基金管理人对部分基金持有人费用的减免不构成对其他投资者的同等义务。

  3.2.1.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赎回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2.1.5、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3.2.1.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转换费率。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4.1.1、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各销售机构的最低赎回、转换转出及最低持有份额为1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持有份额减少导致在销售机构同一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1份基金份额时,注册登记机构有权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各基金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4.1.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总规模限额以及相关比例上限。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年份的增加而递减,赎回费至少25%计入基金财产,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资者收取1.50%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具体费率如下:

  ■

  4.2.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赎回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2.2、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4.2.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转换费率。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5.1.1、基金转换费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

  2)基金转换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

  5.1.2、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换申购补差费用=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申购补差费费率×折扣÷(1﹢申购补差费费率×折扣)

  转入份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5.1.3具体转换费率

  1)本基金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

  2)本基金为转出基金时:

  ①本基金A类份额转入到申购费率较高的基金

  例1、某投资人N日持有广发中债3-5年政金债指数A类基金份额10,000份,持有期为15天(少于30天,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10%),拟于N日转换为广发多元新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假设N日广发中债3-5年政金债指数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150元,广发多元新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元,折扣为1,则:

  (1)转出基金即广发中债3-5年政金债指数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0,000×1.150×0.10%=11.50元

  (2)申购补差费为扣除赎回费用后按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间的申购补差费率计算可得:

  申购补差费费率=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广发多元新兴的申购费率1.5%—广发中债3-5年政金债指数A的申购费率0.5%=1%

  转换申购补差费用=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申购补差费费率×折扣÷(1﹢申购补差费费率×折扣)=10000×1.150×(1-0.10%)×1%×1÷(1+1%×1)=113.75元

  (3)此次转换费用: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11.5+113.75=125.25元

  (4)转换后可得到的广发多元新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为:

  转入份额 =(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1.15-125.25)÷1.250=9099.8份

  ②本基金C类份额转入到申购费率较高的基金

  例2、某投资人N日持有广发中债3-5年政金债指数C类基金份额10,000份,持有期为六个月(大于30天,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拟于N日转换为广发多元新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假设N日广发中债3-5年政金债指数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150元,广发多元新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元,折扣为1,则:

  (1)转出基金即广发中债3-5年政金债指数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0,000×1.150×0% =0元

  (2)申购补差费为扣除赎回费用后按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间的申购补差费率计算可得:

  申购补差费费率=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广发多元新兴的申购费率1.5%—广发中债3-5年政金债指数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0=1.5%

  转换申购补差费用=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申购补差费费率×折扣÷(1﹢申购补差费费率×折扣)=10000×1.150×(1-0)×1.5%×1÷(1+1.5%×1)=169.95元

  (3)此次转换费用: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0+169.95=169.95元

  (4)转换后可得到的广发多元新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为:

  转入份额 =(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1.15-169.95)÷1.250=9064.04份

  3)本基金为转入基金时:

  ① 申购费率较低的基金转入本基金A类份额

  例3、某投资人N日持有广发聚财信用债券B类基金份额10,000份,持有期为六个月(大于30天,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拟于N日转换为广发中债3-5年政金债指数A类份额,假设N日广发聚财信用债券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150元,广发中债3-5年政金债指数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元,折扣为1,则:

  (1)转出基金即广发聚财信用债券B类基金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0,000×1.150×0=0元

  (2)申购补差费为扣除赎回费用后按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间的申购补差费率计算可得:

  申购补差费费率=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广发中债3-5年政金债指数A的申购费率0.5%—广发聚财信用债券B类的申购费率0=0.5%

  转换申购补差费用=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申购补差费费率×折扣÷(1﹢申购补差费费率×折扣)=10000×1.150×(1-0)×0.5%×1÷(1+0.5%×1)=57.21元

  (3)此次转换费用: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0+57.21=57.21元

  (4)转换后可得到的广发中债3-5年政金债指数A类的基金份额为:

  转入份额 =(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1.15-57.21)÷1.250=9154.23份

  ② 申购费率较低的基金转入本基金C类份额

  例4、某投资人N日持有广发聚财信用债券B类基金份额10,000份,持有期为六个月(大于30天,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拟于N日转换为广发中债3-5年政金债指数C类份额,假设N日广发聚财信用债券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150元,广发中债3-5年政金债指数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元,折扣为1,则:

  (1)转出基金即广发聚财信用债券B类基金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0,000×1.150×0=0元

  (2)申购补差费为扣除赎回费用后按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间的申购补差费率计算可得:

  申购补差费费率=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广发中债3-5年政金债指数C类份额的申购费率0—广发聚财信用债券B类的申购费率0=0

  转换申购补差费用=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申购补差费费率×折扣÷(1﹢申购补差费费率×折扣)=10000×1.150×(1-0)×0×1÷(1+0×1)=0元

  (3)此次转换费用: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0元

  (4)转换后可得到的广发中债3-5年政金债指数C类的基金份额为:

  转入份额 =(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1.15-0)÷1.250=9200份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A/C类基金份额不支持相互转换。

  由于各代理销售机构的系统差异以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转换业务的时间和基金品种及其它未尽事宜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和相关公告。

  6.基金销售机构

  6.1场外销售机构

  6.1.1直销机构

  (1)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www.gffunds.com.cn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 020-83936999

  客服传真:020-34281105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移动客户端,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2)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0楼

  电话:020-83936999

  传真:020-34281105

  (3)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楼11层1101单元

  (电梯楼层12层1201单元)

  电话:010-68083113

  传真:010-68083078

  (4)上海分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166号905-10室

  电话:021-68885310

  传真:021-68885200

  (5)投资人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进行本基金销售相关事宜的查询和投诉等。

  6.1.2场外非直销机构

  无。

  6.2场内销售机构

  无。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公司根据《基金合同》和《广发中债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各销售机构的指定营业场所、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及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8.1、本公告仅对广发中债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转换等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8.2、投资者可以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或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查询其交易申请的确认情况。

  8.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2日

  关于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2020年6月17日至2020年7月20日15:00以通讯方式召开。2020年7月21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经统计,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情况如下:

  1. 广发医疗指数分级份额:出席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广发医疗指数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76,402,304.99份,占权益登记日广发医疗指数分级份额总份额数 142,148,869.54 的53.75%;

  2. 广发医疗指数分级A份额:出席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广发医疗指数分级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947,000.00份,占权益登记日广发医疗指数分级A份额总份额数3,242,123.00的60.05%;

  3. 广发医疗指数分级B份额:出席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广发医疗指数分级B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909,095.00 份,占权益登记日广发医疗指数分级B份额总份额数3,242,123.00的58.88%。

  上述出席情况达到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各类别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满足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大会审议了《关于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经统计,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为:

  1. 广发医疗指数分级份额:75,987,241.81份基金份额同意,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99.46%,105,346.14份基金份额反对,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14%,309,717.04份基金份额弃权,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40%;

  2. 广发医疗指数分级A份额:1,847,000.00份基金份额同意,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94.86%,100,000.00份基金份额反对,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5.14%,0.00份基金份额弃权,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00%;

  3. 广发医疗指数分级B份额:1,903,493.00 份基金份额同意,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99.71%,4,173.00份基金份额反对,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22%,1,429.00份基金份额弃权,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07%。

  以上表决情况达到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类别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各自类别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满足法定生效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资产列支,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律师费1万元,公证费1万元,合计为2万元。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0年7月21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本次会议通过的表决事项为本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基金管理人官网(www.gffunds.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三、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复牌

  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本基金自2020年7月21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日)开市起开始停牌,直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发布之日(2020年7月22日)复牌。

  四、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本基金将自2020年7月22日起进入转型选择期。具体转型选择期相关事项,详见本公司发布的《关于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实施转型的提示性公告》。

  五、备查文件

  1、《关于召开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公证书》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2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实施转型的提示性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我司”)于2020年6月17日至2020年7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议案于2020年7月21日获得表决通过,自该日起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20年7月22日发布了《关于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以下简称“《决议公告》”)。根据《决议公告》,现将实施转型的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关于转型方案实施的安排

  2020年7月22日至2020年8月18日为本基金的转型选择期,广发医疗指数分级(场内简称:医疗分级;基金代码:502056)的交易、赎回,广发医疗指数分级A(场内简称:医疗A;基金代码:502057)及广发医疗指数分级B(场内简称:医疗B;基金代码:502058)的交易、合并业务照常办理,不受影响;医疗分级份额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托管业务(包含系统内转托管及跨系统转托管)将暂停,具体恢复时间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医疗分级份额的分拆业务不再恢复办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正式实施转型前,可选择卖出医疗分级份额、医疗A份额、医疗B份额或赎回医疗分级份额,对于在选择期内未作出选择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持有的医疗分级份额、医疗A份额、医疗B份额将于份额转换基准日进行转换,最终将转换为广发医疗分级变更注册为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份额。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暂停申购、赎回或调整赎回方式。具体安排详见我司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关于本基金的终止上市交易和基金份额的转换

  为实施转型,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的有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医疗A份额与医疗B份额的终止上市。

  本次基金份额的转换将医疗A份额、医疗B份额转换成医疗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在保持基金资产净值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将医疗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和场外份额分别转换成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基金份额的场内份额和场外份额。

  转换后,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基金份额数=医疗分级份额数。

  医疗分级份额的场外份额经转换后的基金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医疗分级份额、医疗A份额与医疗B份额的场内份额经转换后的份额数采用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不足1份的零碎份加总后保留至整数位(最小单位为1份),按各个场内份额持有人的零碎份从大到小的排序,依次向相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记增1份,直到所有零碎份的合计份额分配完毕。如登记结算机构业务规则有变化,以其最新规定为准。

  故基金份额转换后,由于基金份额数取整计算产生的误差,基金份额持有人存在着基金资产净值减小的风险。对于持有份额数较少的医疗分级份额、医疗A份额与医疗B份额场内份额的持有人,存在着持有的基金份额转换后份额数不足一份而被计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上述具体安排详见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关于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情况

  根据议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我司已将《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为《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并据此拟定了《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上述文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851号(《关于准予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准予变更注册。本基金基金份额转换完成后,《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将生效,《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将同时失效,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上述具体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基金转型后的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将新增C类基金份额。详见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

  四、关于折算后场内基金份额后续安排

  基金管理人将于基金份额转换完成后对基金份额转换结果进行公告。自《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上市的相关事宜。

  本基金转型后,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为完全复制指数的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变更后为指数型基金,以跟踪标的指数为投资目标,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对于原基金份额持有人来说,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发生了一定的变化。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以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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