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7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多保证金、押金等;另一方面是由于公司与相关合作单位在智能城市、智能商务、智能民生及对外投资等领域都有长期且紧密的业务合作,与合作单位合作开拓市场、挖掘商业机会等,公司给予资金周转支持。因合作需要,部分款项账龄在一年以上。

  除账龄在五年以上的往来款存在较大逾期风险。其余往来款均在账期内。

  根据公司的会计政策,公司已对帐龄五年以上的往来款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期末累计计提的坏账准备为11,668.40万元,可以覆盖公司可能产生的坏账风险。公司管理层也充分意识到其中可能产生的风险,将加强对往来单位财务状况的跟踪,加强催收工作。

  (3)逐一列示资金拆借对象名称、股东背景、公司持股比例、与公司股东及董监高的关联关系、拆借金额、起止日期、利率情况及收取的利息,充分说明向其特别是向关联企业提供大额资金拆借的主要考虑及合理性,其他股东是否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是否可能产生利益倾斜。请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2019年内,公司和各资金拆借对象具体发生的资金往来拆借明细如下:

  一、 和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往来拆借

  ■

  公司向上述资金拆借对象提供资金拆借的主要考虑:上述资金拆借对象均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因其日常经营需要,公司给予资金周转支持。

  二、 和非全资控股公司之间的往来拆借

  ■

  公司向上述资金拆借对象提供资金拆借的主要考虑:上述资金拆借对象均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因其日常经营需要,公司给予资金周转支持。

  上述资金拆借对象股东情况如下:

  1、网新图灵

  公司直接持有网新图灵55%股权,网新图灵其他股东情况如下:

  ■

  其他股东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自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网新图灵管理团队组建的有限合伙企业,公司副总裁陈小平先生为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副董事长陈健先生为自胜投资的合伙人之一。

  (2)浙江图灵计算机应用工程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3.50%的股权。公司董事长史烈先生持有图灵计算机52.5%的股权,副董事长陈健先生持有图灵计算机30%的股权,副总裁陈小平先生持有图灵计算机10%的股权,且史烈先生、陈健先生、陈小平先生均在图灵计算机担任董事职位。

  2、网新国际

  公司直接持有网新国际64%股权,网新国际其他股东情况如下:

  ■

  其他股东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杭州卓酌堂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网新国际管理团队组建的有限合伙企业,公司副总裁周波先生为合伙人之一。

  (2)杭州易则通科技有限公司系网新国际管理团队组建的公司,直接持有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1.34%的股权。公司董事、高管未在其担任职务。

  3、浙江图灵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浙江图灵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系网新图灵的全资子公司。

  三、 和参股企业之间的往来拆借

  ■

  公司向上述资金拆借对象提供资金拆借的主要考虑:1、杭州怡德数码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网新图灵持股35%的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情况为:杭州富能实业有限公司持有40%股权、新加坡ORMSHORD有限公司持有25%股权。上述股东和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上市公司董事、高管也未在其担任职务。双方在智能商务业务有长期的业务合作,在日常运营中,公司给予资金周转支持。

  2、浙江金惠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网新恩普参股公司(持股25%),其他股东情况为:杭州普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36.72%股权、杭州普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14.84%股权、杭州惠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8.01%股权、德清朴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7.81%股权、深圳市博锐恒胜科技有限公司持有7.61%股权。上述股东和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上市公司董事、高管也未在其担任职务。公司为了鼓励业务团队在新业务方向的拓展,在日常运营中,公司给予资金周转支持。

  3、浙江网新数码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网新图灵持股38.69%的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情况为:杭州智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51%股权、陈喻持有10.31%股权。其他股东和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上市公司董事、高管也未在其担任职务。公司和对方单位在智能商务业务有长期的业务合作,在日常运营中,公司给予资金周转支持。

  4、北京晓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2015年公司通过部分股权转让实现思科产品分销业务的剥离,目前公司仍持有19%股权,且公司副总裁在其担任董事职务。其他股东情况:北京宏峰富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81%股权,北京宏峰富源科技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3.49%的股权,和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上市公司董事、高管也未在其担任职务。双方在智能城市业务有长期的业务合作,在日常运营中,公司给予资金周转支持。

  5、浙江兰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投资合作伙伴,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浙江网新科技创投有限公司持有浙江兰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3.75%的股权。其他股东情况:上海艾孚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有50.57%股权、杭州赛尔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持有16.08%股权,竞技世界(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持有5.41%股权,李小明持有4.59%股权,顾颢持有2.70%股权,杨军持有2.30%股权,王林华持有2.30%股权,田还持有2.30%股权。上述股东和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上市公司董事、高管也未在其担任职务。双方在对外投资方面有合作,在日常运营中,公司给予资金周转支持。

  四、 和外部业务合作单位的往来拆借

  ■

  公司向上述资金拆借对象提供资金拆借的主要考虑:西安英极软件有限公司是公司在陕西省业务的合作单位,其股东和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上市公司董事、高管也未在其担任职务。双方在智能商务业务有长期的业务合作,在日常运营中,公司给予资金周转支持。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未同比例提供资金资助,公司未知除控股子公司之外的资金拆借对象的其他股东是否同比例提供资金资助。

  在报告期内,公司未和资金拆借对象结算利息,财务处理出于审慎角度,尚未在账面确认利息收入。由于资金拆借对象和公司在智能城市、智能商务、对外投资等领域都有长期且紧密的业务合作,通过和这些单位的合作,可以减少新业务培育及投入风险,节约省外市场开拓的营销费用,共享对外投资信息、挖掘潜在投资标的,为公司未来发展带来商业机遇。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核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根据公司核实的其他应收款和一年以上其他应收款具体情况,除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已披露的关联单位外,主要其他应收账款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相关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2、一年以上其他应收款占比较高,存在一定坏账风险,公司对所有其他应收款均按照帐龄计提了坏账准备,采取了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财务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造成影响。

  3、公司一年以上其他应收账款形成的原因合理,不存在利益输送,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4、公司提供资金拆借的对象主要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和商业合作伙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提供资金周转支持有利于子公司业务发展。除控股子公司外,公司提供资金拆借的对象和公司在智能城市、智能商务、对外投资等领域都有长期且紧密的业务合作,公司对其提供资金支持有利于其业务发展,从而为公司未来发展带来商业机遇。公司向上述资金拆借对象提供资金拆借的原因合理,不存在利益输送,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除合并范围内及年度报告已披露的关联单位外,主要其他应收账款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公司一年以上其他应收账款形成的原因合理,未发现产生利益倾斜的情况。

  8、年报披露,应收账款期末余额10.41亿元,占净资产比例为24.73%,一年以上应收账款占比22.56%。请公司补充披露:(1)分业务板块列示主要应收账款对象、交易内容、对应金额、账龄、是否构成关联交易;(2)一年以上应收账款详细信息,说明涉及项目结算进度、收入确认情况等,并结合业务特点说明一年以上应收账款形成原因,较以前年度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以及后续回款安排。

  回复:

  (1)分业务板块列示主要应收账款对象、交易内容、对应金额、账龄、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智能城市业务板块应收账款主要明细如下:

  ■

  智能商务业务应收账款主要明细如下:

  ■

  智能民生业务板块应收账款主要明细如下:

  ■

  智能云服务业务板块应收账款主要明细如下:

  ■

  上述其他主要应收账款对象均不是公司的关联法人,相关交易均不构成关联交易。

  (2)一年以上应收账款详细信息,说明涉及项目结算进度、收入确认情况等,并结合业务特点说明一年以上应收账款形成原因,较以前年度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以及后续回款安排。

  1、公司近三年一年以上应收账款详细信息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形成原因:一年以上应收款项主要是由于受项目结算周期影响,1-3年项目金额占比较高,但是由于客户多为政府机关及国有企业,回款风险不高。5年以上项目无法收回项目风险较大,但已计提全额坏账准备,无法收回项目公司在未来期间会进行报损清理。

  一年以上应收账款2018年较2017年增加较多,主要系部分项目工程进度已完成但尚未验收、未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所致;2019年较2018年相比略有增加,主要系仍有部分2018年已完成未验收项目未完成验收审计,且2019年新增部分项目工程进度已完成但尚未验收所致。

  2、一年以上应收账款前五名如下:

  ■

  3、各业务板块主要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1)智能城市板块明细

  智能城市板块一年以上应收账款主要涉及项目施工,根据合同及项目执行的进度进行结算收款的结算进度收款。对于已经完成验收审计的项目,公司将加已加快结算流程;对于尚未验收审计的项目,公司将积极推进项目的验收与审计。详细信息列示如下:

  ■

  2019年同行业情况如下:

  ■

  与同行业相比,公司智能城市业务一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占应收账款比21.51%,优于同行业。

  (2)智能商务板块明细

  ■

  同行业情况如下:

  ■

  与同行业相比,公司智能商务业务一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占应收账款比15.23%,优于同行业水平。

  (3)智能民生板块明细

  ■

  智能民生业务中,一年以上应收账款主要是公司实施的大额项目较以前年度明显增加,项目实施的周期相对较长。受预算管理制度影响,付款周期较长。截至目前公司已陆续抓紧催收工作,公司主要客户为信誉较高的政府部门,客户资信情况较好,回款风险较低。

  同行业情况如下:

  ■

  与同行业相比,公司智能民生业务一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占应收账款比42.83%,与同行业情况基本相同。

  (4)智能云服务板块明细

  ■

  同行业情况如下:

  ■

  与同行业相比,公司智能云服务业务一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占应收账款比12.83%,处于同行业中等水平。

  公司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除年度报告已披露的关联单位外,其他主要应收账款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公司一年以上应收账款形成的原因合理,对比公司以前年度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异常,符合商业惯例。

  9、年报披露,2017年至2019年,存货期末余额分别为2.92亿元、4.14亿元、4.00亿元,近两年增长趋势较为明显。请公司结合所属业务板块、业务背景、实施交付周期、库龄等,说明近两年存货增长较快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跌价风险。

  回复:

  公司四大业务板块中,主要是智能城市和智能商务存货期末存在余额。

  2017-2019年各业务板块存货类别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1、智能城市板块,存货来自城市基础设施智能化及交通设施智能化业务尚未完工验收的工程施工项目和建筑智能化业务的库存商品。2017-2019年存货及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1)城市基础设施智能化及交通设施智能化业务

  项目交付期一般在1-3年,主要是向铁路交通、城市交通等行业用户提供智能化系统工程及服务,将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各种高新技术融入城市基础设施中,提供城市公共设施智能化系统解决方案。

  存货来自尚未完工验收的工程施工项目。公司在签订合同后,按业主要求投入建设期所需的施工成本及相应设备,归集在在产品。2017-2019年城市基础设施智能化和交通设施智能化业务收入分别为5.51亿元、6.74亿元、6.93亿元,随着收入的增加,存货也随之增长。同时,在产品多为定制化需求的产品,库龄与业务周期基本一致,不存在存货跌价风险。

  (2)建筑智能化业务

  根据与厂商签订代理任务及客户需求,有计划的向厂商下采购订单。该业务需要适当备货,因此收入的增加会带来存货余额的增加。建筑智能化业务实施周期一般在2年左右。库存商品主要是康普光纤光缆产品、安迅士安防设备、伊顿ups设备。2017-2019年三种品牌产品的库存比例维持稳定的结构。

  公司对建筑智能化业务进行库存管理,根据项目到货计划订货发货,将库龄控制在一年以内。因此库存商品不存在跌价风险。

  2、智能商务板块,存货主要由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构成,归集在库存商品中。发出商品主要是因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尚未结转至成本的商品。

  智能商务板块近年来存货增加明显,主要是因为智能商务板块子公司网新图灵从以产品为中心的分销向以大客户为中心的销售转型,基于客户导向的备货增加,同时客户导向的销售方式导致产品结算周期变长,存货周转率变低。库存商品主要是联想PC及服务器、华为、华三及浪潮的服务器及网络设备、天融信安全产品等,2017-2019年存货余额分别为12,046.13万元、15,516.78万元、19,306.71万元,周转率分别为6.69次、5.37次和4.85次,因此2018年和2019年期末存货余额高于2017年期末余额。

  智能商务板块的库龄都处于良性状态,绝大多数控制在半年之内。因此存货不存在跌价风险。

  公司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近两年存货增长合理性,不存在跌价风险。

  10、年报披露,2017年至2019年,公司研发投入分别为1.23亿元、2.90亿元、3.18亿元,其中资本化比重分别为5.07%、5.26%、8.40%。请公司补充披露:(1)主要研发投向及主要考虑,是否取得相应成果,分析其对相关业务及盈利能力的影响、研发投入是否与公司收入利润等产出情况匹配;(2)研发投入资本化的会计处理依据及相关标准,并对比费用化处理,说明差异性与合理性。

  回复:

  (1)主要研发投向及主要考虑,是否取得相应成果,分析其对相关业务及盈利能力的影响、研发投入是否与公司收入利润等产出情况匹配;

  公司始终以将先进技术赋能传统行业为使命,重视对技术的研发投入。2017年至2019年,公司各业务板块的研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因研发费用口径调整,上表2017年数据为调整后数据(引用2018年年报之上年同期研发费用数据)

  1、2017-2019年度研发方向及主要考虑、取得成果,对相关业务及盈利能力的影响

  ■

  注:研发投入按业务板块归集,未对细分研发方向投入进行财务核算。

  2、研发投入与公司收入利润等产出的匹配情况

  研发投入是公司提升核心竞争力的有效途径之一,公司根据技术更新趋势、市场需求及公司经营情况,综合考虑技术创新与盈利目标,制定合理的研发投入计划,在提升盈利能力的同时加强研发投入,提升技术创新能力。近三年公司持续一定规模的研发投入,2017-2019年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8.28%,8.27%,8.60%,研发投入导致公司费用支出的增加,其中部分研发项目处于研发初期,对业绩的贡献尚未体现,整体来看,公司的业务竞争力因技术更新得以提升。近三年主营业务毛利与研发投入的相关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平均增长率系两年增长率的平均值。

  (2)研发投入资本化的会计处理依据及相关标准,并对比费用化处理,说明差异性与合理性。

  公司研发投入资本化的会计处理依据为《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研发投入资本化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对于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了下列条件的才能资本化:(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2017年至2019年计入开发支出的资本化金额大额分析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从上表可以得出,公司研发投入资本化均同时满足资本化的5个条件,相应研发投入资本化会计处理合理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对研发投入资本化确认持谨慎态度,研发投入费用化主要是研发项目的研究阶段产生的相关费用和开发阶段不同时满足上述5个条件而费用化。

  公司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研发投入与公司收入利润等产出情况相匹配。研发投入资本化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研发投入资本化具有合理性。

  11、年报披露,2017年至2019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45亿元、11.34亿元、4.66亿元,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17亿元、-2.58亿元、0.92亿元。请公司说明近三年投资活动具体流向、形成的相关资产及取得的相关收益、投资及资金流向是否与公司关联方相关,是否与公司主要股东(包括间接股东)相关,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

  1、公司2017年至2019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公司近三年投资活动具体流向、形成的相关资产及取得的相关收益

  1)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上述资产为公司日常经营所用,其相关收益在各业务板块经营利润中体现。上述投资及资金流向与公司关联方不相关,与公司主要股东(包括间接股东)亦不相关。

  2)投资支付的现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取得的相关收益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鉴于公司董事张四纲先生在浙大网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和第10.1.5条,浙大网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关联法人,支付购买浙大网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除此之外,投资及资金流向均与公司关联方、主要股东(包括间接股东)不相关。关联交易相关明细及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详见下表:

  ■

  3)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华通云数据系公司全资子公司,2017-2019年实现的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5,212.70万元、11,681.80万元、8,148.92万元。

  购买华通云数据80%的股权与公司关联方不相关,与公司主要股东(包括间接股东)亦不相关。

  4)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取得的收益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其他与投资活动相关的资金流向均与公司关联方不相关,与公司主要股东(包括间接股东)亦不相关。

  公司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近三年投资及资金流向中除上述已披露投资活动与关联方相关,与公司主要股东(包括间接股东)相关外,其他投资资金流向与公司关联方不相关,与公司主要股东(包括间接股东)亦不相关,公司已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一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