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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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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20-037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履行的审议程序: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欧普照明”)分别于2019年4月19日、2019年6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2020年5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均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最高额度范围内。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中短期、风险可控的、不同货币计价的理财产品及其他风险可控的类固定收益产品或净值型产品。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19日、2019年6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中短期、风险可控的、不同货币计价的理财产品及其他风险可控的类固定收益产品。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55亿元人民币,在该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23日、2020年5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中短期、风险可控的、不同货币计价的理财产品及其他风险可控的净值型产品。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在该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1、在上述授权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2020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到期收回的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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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在上述授权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购买但截止2020年6月30日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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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事项由财务部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理财产品安全性、期限和收益率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并进行投资的初步测算,提出方案后按公司核准权限进行审核批准。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公司财务部建立了理财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关注投资收益及资金安全,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新增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本次新增委托理财为公司自2020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新增认购的理财产品,主要为银行理财,相关的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风险控制分析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本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截止2020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及理财产品金额合计数为377,221.71万元,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尚未赎回的委托理财余额为431,805.21万元,占2020年3月31日货币资金及理财产品金额合计数的比例为114.47%。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均为中短期、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三)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财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四、风险提示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中短期、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19日、2019年6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中短期、风险可控的、不同货币计价的理财产品及其他风险可控的类固定收益产品。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55亿元人民币,在该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2019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号)、《关于2019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号)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号)。

  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23日、2020年5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中短期、风险可控的、不同货币计价的理财产品及其他风险可控的净值型产品。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在该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2020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号)、《关于2020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号)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号)。

  六、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最近12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20-038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23日、2020年5月28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变更以及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2020年5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的《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

  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80999558Q

  名称: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龙东大道6111号1幢411室

  法定代表人:王耀海

  注册资本:75,606.3755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8年10月21日

  营业期限:2008年10月21日至不约定期限

  经营范围:电光源、照明器具、电器开关的生产(限分支机构)、销售、安装服务;家用电器、建筑装饰材料、卫浴洁具、家具、智能家居产品、电子产品及配件、消防器材的销售,照明线路系统设计,照明行业技术研发,城市及道路照明建设工程专业施工,从事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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