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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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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0-141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17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7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认真审议研究,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长助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于良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助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董事长助理辞职及聘任董事长助理的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0-142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助理辞职及聘任董事长

  助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助理沈伟平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工作调整,沈伟平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助理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经总经理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长助理的议案》,聘任于良先生(简历附后)为董事长助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于良先生教育背景扎实、任职经历丰厚、专业能力突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及董事会对沈伟平先生在任职公司董事长助理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

  于良先生个人简历

  于良先生,男,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历任山东桓台县工商局科员、宁波华众控股有限公司(06830.HK)董事会秘书、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600641.SH)董事会办公室主任、途家网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002473.SZ)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于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于良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0-143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    证券简称:*ST围海,证券代码:002586)于2020年7月17日、2020年7月20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2019年8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触发了其他风险警示相应情形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83),因公司的基本户被冻结,资金无法正常支付,投标保函无法正常开立,影响公司正常招投标的推进,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4、经公司与围海控股确认,截止公告日,围海控股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未发现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的公告》,截至2019年4月26日,公司关联方江西蓝都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都文化”)累计被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围海控股”)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余额为4,750 万元,围海控股向公司出具承诺,其将于2019年5月26日以前无条件偿还上述资金。公司及其关联方为围海控股及其关联方违规担保的6亿元。2019年4月27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承诺将于2019年5月26日前无条件归还银行的贷款,公司及子公司将及时解除存单质押,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解除违规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3、公司于2019年5月2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由于公司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第 13.3.1 条及 13.3.2 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19年5月29日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4、公司于2019年7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甬证调查字201905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公司已于2019年7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收到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2019年8月15日、9月12日、10月11日、11月8日、12月6日、2020年1月3日、2月10日、3月9日、4月8日、5月7日、6月8日、7月7日、7月20日分别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以上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结论性调查意见或相关进展文件,如果收到相关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2019年8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触发了其他风险警示相应情形的公告》,因公司的基本户被冻结,资金无法正常支付,投标保函无法正常开立,影响公司正常招投标的推进,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6、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因2019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

  7、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新增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的公告》,确认新增占用公司资金3,100万元,剩余金额仍在排查中。

  8、上海千年工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9,686,57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59%,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的公告》。

  9、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10、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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