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于2020年7月20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谢红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谢红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谢红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日,谢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及其他特殊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会谨向谢红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信息披露等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在聘任新任的董事会秘书之前,暂由公司副总经理刘翔晖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限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公司将尽快按照规定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刘翔晖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福建省永安市燕江东路819号
联系电话:0598-3600083
传真号码:0598-3633415
电子邮件:stock0663@163.com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