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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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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ST天夏 公告编码:2020-042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增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股权登记日:2020 年 7 月 10 日。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7 月 20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7 月 20 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 年 7 月 20 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年7月20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 368 号 1 幢北四楼 A4068 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网络投票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迟晨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515,743,7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7.184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81,712,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4747%。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1.00 《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2,210,3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149%;反对3,533,3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8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8,179,0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6759%;反对3,533,3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32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0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2,210,3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149%;反对3,533,3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8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8,179,0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6759%;反对3,533,3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32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3.00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2,210,3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149%;反对3,533,3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8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8,179,0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6759%;反对3,533,3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32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4.00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2,210,3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149%;反对3,533,3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8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8,179,0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6759%;反对3,533,3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32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5.00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5,718,9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2%;反对2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68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97%;反对24,800股,占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6.00 《关于补选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5,718,9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2%;反对1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9%;弃权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68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97%;反对1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8%;弃权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5%。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传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何垭娟、吴卫勇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传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ST天夏 公告编码:2020-043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期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张立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

  张立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由于张立先生辞职导致本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少于三分之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补选的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张立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张立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辞职后,张立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张立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对张立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规范运作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7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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