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20年5月25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人民币债券类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详见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柳工关于发行人民币债务类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16),同意公司或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在截至2023年人民币债券类融资工具时点余额不超过40亿元的额度内发行人民币债券类融资工具。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证券化等监管机构许可发行的债券类融资工具。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文件编号:中市协注〔2020〕SCP445 号),以下简称“通知书”),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20 亿元,注册额度自上述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 年内有效,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完成后,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通知书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在注册额度及有效期内择机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对于后续发行工作进展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监管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