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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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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09              证券简称:禾丰牧业             公告编号:2020-045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背景及原因

  (1)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

  (3)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新债务重组准则”),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债务重组定义进行了修订,要求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2020年7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同意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新收入准则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

  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不追溯调整2019年可比数,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2、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1)明确准则适用范围,将应遵循其他准则的交易排除在非货币准则之外;

  (2)明确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认时点,即换入资产应在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换出资产应在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以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为首选进行会计处理。

  财会〔2019〕8号通知要求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财会〔2019〕8号通知不影响公司财务报表数据。

  3、新债务重组准则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互呼应;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信息披露方面删除了对或有应收和或有应付的披露、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依据。对债权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对联营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增加额及投资比例的披露,对债务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权益增加额的披露。

  财会〔2019〕9号通知要求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财会【2019】9号通知不影响公司财务报表数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609              证券简称:禾丰牧业            公告编号:2020-046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票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丁云峰先生关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延期购回通知,获悉其将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840,000股公司股票办理了延期购回的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2.被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情况。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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