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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标的房产已交付尚未过户,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购置房产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向山东润阳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阳置业”)购买其开发的晶石中心A栋房产(以下简称“标的房产”)作为公司办公场所。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日、8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购置办公楼的公告》及《关于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因标的房产未如期交付使用并办理整体产权登记手续,公司分别于2019年7月19日、8月19日、9月19日、10月19日、11月20日、12月19日、2020年1月18日、2月19日、3月19日、4月18日、5月19日、6月19日在指定媒体发布了该事项进展公告。
二、产权登记办理情况
目前,标的房产正在办理与产权初始登记相关的综合验收备案等工作。其中标的房产中水节水项目已提交审批大厅,审批局验收人员于7月9日查看了项目现场,相关资料已于7月14日报送至济南市行政审批大厅,审批完成后将下发合格证明。公司已派驻现场督导小组,积极督促润阳置业办理上述手续。
截至目前,标的房产已交付尚未过户,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