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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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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ST沈机              公告编号:2020-42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 本次董事会于2020年7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 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5人。

  4. 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车欣嘉先生主持。

  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车欣嘉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决定,提名车欣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车欣嘉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质和能力。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候选人简历见附件。该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凌云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决定,提名董凌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董凌云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质和能力。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候选人简历见附件。该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周建华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决定,提名周建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周建华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质和能力。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候选人简历见附件。该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魏华亮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决定,提名魏华亮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魏华亮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质和能力。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候选人简历见附件。该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钟田丽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决定,提名钟田丽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按照规定独立董事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独立董事钟田丽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3月27日届满。

  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质和能力。未发现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查且未提出异议后,公司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候选人简历见附件。该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张黎明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决定,提名张黎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按照规定独立董事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独立董事张黎明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5月24日届满。

  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质和能力。未发现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查且未提出异议后,公司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候选人简历见附件。该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英明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决定,提名王英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王英明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质和能力。未发现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查且未提出异议后,公司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候选人简历见附件。该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二○二○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0年8月4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0-44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十七日

  

  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车欣嘉先生:男,1963 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主席、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董凌云先生:男,1973 年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总监兼公共服务事业部总经理。现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周建华先生:男,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工程师。曾任通用技术集团战略和发展总部副总经理、科技管理部经理,通用技术集团新材料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现任通用技术集团派驻二级公司专职董事。

  周建华先生在控股股东通用技术集团现任通用技术集团派驻二级公司专职董事职务,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魏华亮先生:男,1961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研究员高级工程师。曾任哈量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通用技术集团装备业务工作小组组长,现任通用技术集团装备制造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

  魏华亮先生在控股股东通用技术集团现任装备制造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职务,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钟田丽女士:女,1956年出生,中共党员,东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师、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东北大学基础学院院长兼工商学院财务管理研究所所长、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黎明先生:男,1955年出生,中共党员。曾任沈阳市第一商业局、商业管理局,科员、副科长、科长、处长,沈阳交电总公司,党委书记、常务副总,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秘、副总裁。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英明先生:男,1974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职称。曾任三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辽宁华信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现任辽宁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辽宁观策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ST沈机         公告编号:2020-43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7月10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监事。

  2.会议于2020年7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文华先生主持。

  5.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需进行换届。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强勇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股东提名,监事会同意提名强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监事的资质和能力。未发现监事候选人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监事候选人经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李克洪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股东提名,监事会同意提名李克洪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监事的资质和能力。未发现监事候选人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监事候选人经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鲁忠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股东提名,监事会同意提名鲁忠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监事的资质和能力。未发现监事候选人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监事候选人经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沈阳机床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七日

  附件  沈阳机床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强勇先生:男,1965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副总经理;三九企业集团审计部部长;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总经理。现任通用技术集团派驻二级公司专职监事。

  强勇先生在控股股东通用技术集团现任通用技术集团派驻二级公司专职监事职务,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克洪先生:男,1970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高级会计师。曾任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副总经理。现任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和风险管控总部副总经理。

  李克洪先生在控股股东通用技术集团现任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和风险管控总部副总经理,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鲁忠先生:男,1968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沈阳机床成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沈阳机床银丰铸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截至目前,鲁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ST沈机              公告编号:2020-44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0年7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20年8月4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8月4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4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4日9∶15至2020年8月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29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29日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现任董事、现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主楼V1-02会议室。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选举车欣嘉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董凌云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选举周建华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审议《关于选举魏华亮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审议《关于选举钟田丽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审议《关于选举张黎明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7、审议《关于选举王英明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8、审议《关于选举强勇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9、审议《关于选举李克洪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0、审议《关于选举鲁忠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过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20年7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人员,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7月30日、7月31日、8月3日。

  3、登记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及其他

  (1)公司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

  (2) 邮编:110142

  (3) 电话:(024)25190865

  (4) 传真:(024)25190877

  (5) 联系人:林晓琳、石苗苗

  (6) 参会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流程详见附件。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授权委托书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七日

  附件: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股股东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410,投票简称:“沈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8月4日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8月4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 本人/本单位出席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

  委 托 人 姓 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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