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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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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国网英大          公告编号:临2020-067号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7月10日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7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审议,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英大保理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李荣华、张贱明回避表决,其他9名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房屋租赁意向合同〉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李荣华、张贱明回避表决,其他9名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订〈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工作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升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健全公司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工作管理办法》,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李荣华、张贱明回避表决,其他9名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0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有关担保手续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整合电力装备产业公司的议案》,同意上海置信节能环保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上海置信智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置信智能”)承接公司涉及原电力装备产业的下属子公司股权、公司原本部经营性资产和负债、相关人员及原有电力装备业务。

  由于银行依据置信智能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审核授信额度,无法满足目前置信智能及所属电力装备产业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因此公司需增加对置信智能的担保额度,由0.8亿元增加至10.8亿元。

  为提高管理效率,在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签署相关文件,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银行的要求办理具体担保手续,授权有效期一年,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将在每次办理担保手续后及时办理信息披露手续。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增加公司2020年度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是根据公司内部架构整合进行的必要调整,符合电力装备产业子公司的实际需求,有利于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担保行为风险较小。同意本次增加公司2020年度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并提醒公司加强担保事项管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国网英大          公告编号:临2020-068号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7月10日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7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审议,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订〈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工作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升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健全公司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制订《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工作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国网英大          公告编号:临2020-069号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英大保理增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网英大”)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英大信托”)拟与英大汇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大汇通”)及英大汇通全资子公司英大汇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大保理”)签订《英大汇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增资重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由公司及英大信托共同向英大保理增资。

  ●历史关联交易:2020年度,公司预计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电网”)及所属公司销售产品、提供劳务不超过700,400万元,采购产品、接受劳务不超过72,000万元;预计在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存款日均余额不超过120,000,综合授信不超过465,000万元;预计在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南方电网及所属公司经营租赁收入不超过580万元,经营租赁支出不超过8,000万元;预计在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南方电网及所属公司、广发银行、华夏银行资金拆借利息支出不超过4,700万元,债券利息支出不超过4,000万元,手续费与佣金收入不超过130,000万元,认购关联方金融产品不超过400,000万元,手续费与佣金收入不超过17,100万元,手续费与佣金支出不超过2,700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近年来保理市场持续快速增长,电网企业上游供应商众多,年均物资采购应付账款规模较大,相应产生了对保理业务的市场需求。为了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英大保理拟将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至2亿元。为加快推进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公司与英大信托将以货币形式对英大保理进行增资,增资价格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并经有权部门备案为准,基准日为2019年12月31日,英大保理净资产评估值为5,200.07万元,过渡期损益归原股东所有。本次增资,公司出资11,648万元,英大信托出资3,952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英大保理的股权结构为公司持股56%,英大汇通持股25%,英大信托持股19%。

  英大汇通是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网租赁”)全资子公司,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大集团”)是国网租赁的控股股东,持有其75%的股权,英大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65.53%的股权,国网租赁和英大汇通是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1.英大集团持有公司65.53%的股权,是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持有英大集团100%的股权,是公司最终控股股东;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英大集团是国网租赁控股股东,持有其75%的股权。

  3.国网租赁持有英大汇通100%的股权。

  4.英大汇通持有英大保理100%的股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国良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海铁三路288号508-10

  注册资本:8076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与境内合资)

  经营范围:国内外各种先进或适用的生产设备、通信设备、科研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工程机械、交通运输工具(包括飞机、汽车、船舶)等机械设备及其附带技术的直接租赁、转租赁、回租赁、杠杆租赁、委托租赁、联合租赁等不同形式的本外币融资性租赁业务;自有公共设施、房屋、桥梁、隧道等不动产及基础设施租赁;根据承租人的选择,从国内外购买租赁业务所需的货物及附带技术;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租赁交易咨询业务;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投资管理;财务顾问咨询;企业管理咨询;酒店管理。(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英大汇通(香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国良

  注册地址:香港北角电气道148号31楼

  英大汇通2019年资产总额28,347.88万元、资产净额5,141.95万元、营业收入620.36万元、净利润131.85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名称:英大汇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伟

  注册地址:天津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日新道188号1号楼1027号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股东信息:英大汇通(香港)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经营范围: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帐管理;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相关资讯服务。(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商品,其他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底,英大保理资产总额28,346.76万元,净资产5,200.07万元,营业总收入620.36万元,利润总额175.79万元,净利润131.84万元。2020年一季度末,英大保理资产总额5,698万元,净资产5,333.52万元,利润总额177.66万元,净利润133.45万元。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英大汇通委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英大保理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公司和英大汇通共同委托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英大保理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增资价格以资产评估和有权部门评估备案价格为准。

  英大汇通同意放弃全部优先认缴出资权利。

  四、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英大保理资产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0]第110ZC1507号),截至2019年12月31日,英大保理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28,346.76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3,146.69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5,200.07万元。根据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瑞评报字[2020]第000479号),并经有权部门备案,英大保理净资产评估值为5,200.07万元。

  (二)增资扩股方式及增资扩股后英大保理的股权结构

  1.国网英大、英大信托、英大汇通及英大保理一致同意以上述经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值为依据,国网英大以货币形式向英大保理增资11,648万元,其中11,200万元作注册资本,所余部分为资本公积金;英大信托以货币形式向英大保理增资3,952万元,其中3,800万元作注册资本,所余部分为资本公积金。

  2.增资扩股后英大保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国网英大占注册资本的56%;英大信托占注册资本的19%;英大汇通占注册资本的25%。

  (三)增资扩股后英大保理的治理结构

  1.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英大保理董事候选人由国网英大推荐1名,英大汇通推荐1名,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另外1名由英大保理职工代表出任,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和更换。董事长由国网英大推荐,由董事会选举通过。

  2.公司监事会由3人组成,国网英大推荐1名,英大汇通推荐1名,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另外1名由英大保理职工代表出任,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和更换。监事会主席由英大汇通推荐,由监事会选举通过。

  3.经营层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名、首席风险官1名。总经理、首席风险官经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经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参与本次增资有利于推动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充分发挥商业保理流程简化、迅速放款、灵活安排还款及融资额度调配等特点,高效服务“小、散、快”的融资业务需求;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业绩,进一步扩大金融服务功能,实现较好的投资收益;有利于充分发挥融融协同效应,整合公司、英大信托、英大保理不同的优势资源,快速扩大供应链金融业务规模。

  本次交易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增加英大保理,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7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英大保理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11名董事中,关联董事李荣华、张贱明回避表决,其余9名董事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事前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损害公司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对全体股东平等,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国网英大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国网英大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国网英大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国网英大          公告编号:临2020-070号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

  《房屋租赁意向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武汉南瑞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南瑞”)拟与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网电科院”)签订《国网电科院武汉未来城园区一期房屋租赁意向合同》(以下简称“意向合同”),租赁武汉未来城园区一期作为办公、生产用房。

  ●历史关联交易:

  2020年度,公司预计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电网”)及所属公司销售产品、提供劳务不超过700,400万元,采购产品、接受劳务不超过72,000万元;预计在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存款日均余额不超过120,000,综合授信不超过465,000万元;预计在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南方电网及所属公司经营租赁收入不超过580万元,经营租赁支出不超过8,000万元;预计在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南方电网及所属公司、广发银行、华夏银行资金拆借利息支出不超过4,700万元,债券利息支出不超过4,000万元,手续费与佣金收入不超过130,000万元,认购关联方金融产品不超过400,000万元,手续费与佣金收入不超过17,100万元,手续费与佣金支出不超过2,700万元。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武汉南瑞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及武汉南瑞拟与国网电科院签订三方意向合同,其中国网电科院为出租方、武汉南瑞为承租方、公司为义务督促方,由武汉南瑞承租国网电科院的武汉未来城园区一期,作为办公、生产用房,租赁费用将以房屋交付时国网电科院和武汉南瑞共同委托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最新资产评估报告中资产出租评估价值为准,租赁期限为20年。

  武汉未来城园区一期建设周期3年,预计于2023年完工。武汉南瑞在建设期间将全程参与建设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确保项目功能布局符合其使用要求。

  国网电科院是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公司7.49%的股权,国网电科院是公司的关联方,本次签订意向合同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国网电科院持有公司7.49%的股权,是公司第二大股东;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持有国网电科院100%的股权,是公司最终控股股东;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名称: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冷俊

  注册地址: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诚信大道19号

  注册资本:60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电力及其它工业控制、计算机及配件、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电子及信息产品、通信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备)的理论研究、技术开发、产品制造、销售、技术服务;电力高压计量、试验及安装调试工程;科技期刊的编辑出版、发行;承包境外电力系统与水利电力测控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及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本企业和成员企业科研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对外劳务合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意向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出租房屋情况

  1.国网电科院出租给武汉南瑞的房屋座落在武汉东湖高新区未来科技城科技三路以南,高新二路以北,梨水路以西。

  2.房屋建筑面积约75,385平方米(以最终获得的所有权证面积为准,配套辅助用房出租面积另行协商),房屋规划用途为生产和办公。

  (二)租赁用途

  武汉南瑞向国网电科院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生产和办公使用,并遵守国家和地区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三)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为20年。

  (四)租金

  国网电科院、武汉南瑞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月租金以该房屋交付时双方共同委托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最新资产评估报告中资产出租评估价值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武汉未来城园区一期建成后,武汉南瑞将整体迁入该园区,一方面可以解决武汉南瑞现有办公场地严重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可以使武汉南瑞获得充足发展空间,在打造高电压设备监测、防雷与接地、高试与计量等业务核心集聚区的同时大力发展新兴战略产业。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7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房屋租赁意向合同〉的议案》,董事会11名董事中,关联董事李荣华、张贱明回避表决,其余9名董事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事前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公正,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将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国网英大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国网英大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国网英大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国网英大          公告编号:临2020-071号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

  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和行业特点,交易必要且将一直持续,交易内容合法有效、公允合理,符合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所处的行业特点、日常经营需要,预计了对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财”)、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电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并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对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的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汇总确认,并拟增加部分业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李荣华、张贱明回避表决,由其他9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将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增加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的合理估计,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依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定价公允,不损害公司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对全体股东平等,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二)本次调整内容如下

  ■

  注:关联交易额度指本年度合同金额

  (三)本次调整关联交易额度的原因

  1.根据对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合理估计,增加存贷业务的综合授信额度、资金融通业务的债券利息支出额度、信托业务的手续费与佣金收入额度、证券期货业务的手续费与佣金收入和手续费与佣金支出额度;

  2.公司拟对英大汇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大保理”)增资,成为其控股股东。英大保理与关联方开展的保理业务构成关联交易,因此新增保理业务关联交易及额度。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公司名称: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毛伟明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6号

  注册资本:82950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主营业务:输电(有效期至2026年1月25日);供电(经批准的供电区域);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实业投资及经营管理;与电力供应有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电力生产调度信息通信、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在国(境)外举办各类生产性企业。(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公司名称: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辛绪武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18号院1号楼

  注册资本:1800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公司名称: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孟振平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科翔路11号

  注册资本:6000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主营业务: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南方区域电网,经营相关的输配电业务;参与投资、建设和经营相关的跨区域输变电和联网工程;从事电力购销业务,负责电力交易和调度,管理南方区域电网电力调度交易中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国内外投融资业务;经国家批准,自主开展外贸流通经营、国际合作、对外工程承包和对外劳务合作等业务;从事与电网经营和电力供应有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电力生产调度信息通信、咨询服务和培训业务;经营国家批准或允许的其他业务。

  4.公司名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尹兆君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

  注册资本:1968719.6272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等有价证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业务;离岸金融业务;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银监会等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公司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注册资本:1538722.3983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

  1.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大集团”)持有公司65.53%的股权,是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网持有英大集团100%的股权,是公司最终控股股东;国家电网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国家电网及英大集团为中国电财股东,合计持有其100%的股权。

  3.南方电网持有公司重要的控股子公司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英大信托”)25%股权。

  4.公司控股股东英大集团董事长李荣华任广发银行董事。

  5.公司控股股东英大集团副总经理马晓燕任华夏银行董事。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

  1.存贷业务:存款主要是公司及产业类下属子公司在中国电财的存款和公司下属子公司英大证券在广发银行的自有资金存款;综合授信是中国电财向公司及产业类下属子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广发银行和华夏银行向公司下属子公司英大证券、英大保理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

  2.资金融通:资金拆借利息支出主要为公司下属子公司英大证券在中国电财、南方电网所属财务公司、广发银行和华夏银行拆入资金支付的利息;债券利息支出主要为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南方电网及所属公司、广发银行和华夏银行认购公司下属子公司英大证券发行的债券而发生的利息支出。

  3.信托业务: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为公司下属子公司英大信托向关联方提供信托业务服务而收取的手续费、咨询费和佣金等费用;认购关联方金融产品为公司下属子公司英大信托固有业务认购关联方的金融产品规模。

  4.证券期货: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主要为公司下属子公司英大证券为关联方提供证券经纪、资产管理、投行业务、信用业务等收取的手续费、咨询费和佣金等费用,英大证券下属子公司英大期货为关联方提供经纪、咨询等服务收取的手续费和佣金;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为公司下属子公司英大证券因开展证券业务而向关联方支付的手续费、中介费和佣金支出等费用。

  5.保理业务: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主要是英大保理为关联方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资产管理服务等收取的手续费、咨询费及佣金等费用。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1.存贷业务:中国电财、广发银行和华夏银行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存贷款服务,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存贷款利率,双方协商确定。

  2.资金融通:借入资金和债券发行的利率按照市场利率由关联方根据融资人的信用风险状况、融资期限等协商确定,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浮动。

  3.信托业务:与关联方在信托业务方面开展合作、提供财务顾问服务、收取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由英大信托和关联方综合考虑信托业务中资金用途、还款方式、风控措施、期限等因素,通过商务谈判确定定价水平;认购关联方金融产品主要参考产品的收益水平和安全性进行选择。

  4.证券期货:与关联方在证券期货业务方面开展合作,经纪业务、信用业务参照同业标准、按照公司统一的业务政策向关联方收费,投资银行、资产管理、咨询等业务以市场收费惯例为基础,综合考虑服务量、服务难易程度、附加服务需求等,双方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

  5.保理业务:与关联方在保理业务方面开展合作、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资产管理服务等,收取手续费、咨询费及佣金收入,由英大保理和关联方综合考虑保理业务中资金用途、风控措施、业务期限等因素,通过商务谈判确定定价水平。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并能为公司带来收益。同时,相关关联交易均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日常经营、合规管理、风险管理不构成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因此类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备查文件

  1、国网英大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国网英大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国网英大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国网英大    公告编号:2020-072号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8月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8月4日14点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18号英大国际大厦131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8月4日至2020年8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国网英大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于2020年7月1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 特别决议议案: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法人股东账户卡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登记。

  2、 登记时间:2020年7月31日(星期五)上午9:00-下午16:00

  3、 登记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 弄29 号4 楼(纺发大楼)

  4、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联系人:欧阳小姐

  六、 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会议联系地址:上海天山西路588号

  联系部门:董事监事和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邮政编码:200335

  电话:021-52311588   传真:021-52311580

  特此公告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国网英大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8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国网英大          公告编号:临2020-073号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扩大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的覆盖面,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决定增加《中国证券报》为选定信息披露媒体。目前公司信息披露选定报纸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报刊和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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