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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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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20-038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7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2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5名,实际参会董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效能,优化内部组织和职能架构,根据公司发展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将公司证券部、投资业务部进行合并,合并后的部门名称为证券投资部;

  2、撤销行政服务部,将原行政服务部的职能及人员并入总经理办公室。

  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周洪溶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伍栋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人数低于《公司章程》中规定的6人,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周洪溶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周洪溶女士具备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要求的董事任职资格。现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周洪溶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周洪溶女士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就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发表了独立意见。

  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20年8月3日(星期一)下午14点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周洪溶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关于核销相关资产的议案(本议案经公司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弘业股份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0-039)”。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8日

  周洪溶女士:1972年3月生,中共党员,双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江苏省第二期会计领军人才。现任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总经理、职工董事,兼任爱涛文化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历任江苏省丝绸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服装财会科副科长,江苏苏豪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轻纺财会科科长,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128        证券简称:弘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9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8月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8月3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2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8月3日至2020年8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0日及2020年7月1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个人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帐户卡;

  法人股东请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参会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0年7月28日—7月31日上午 9:00—11:30,下午1:30—5:20。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168室。

  六、其他事项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和代理人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 025-52262530、025-52278488

  传真: 025-52278488

  邮箱:hyzqb@artall.com

  联系人:郑艳、曹橙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8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20-040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0年5月2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10家控股子公司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后发生的不超过8.1亿元银行综合授信提供保证式担保,其中为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技术工程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

  有关上述担保的详情参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2020年5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弘业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临 2020-018)”“《弘业股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 2020-024)”“《弘业股份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 2020-031)”。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武支行签署了《反担保合同》,为技术工程公司业务项下与银行签订的《出具银行保函协议书》提供反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壹仟零肆拾贰万元整。

  上述担保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炎华

  住所:南京市中华路50号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国内外建设工程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际国内招投标代理,国内外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工程造价预决算,技术推广和科技交流服务,仓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及技术服务,针纺织品、机电产品、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建筑五金、五金工具、水暖器材、化工原料及产品、仪器仪表的销售、租赁,煤炭、矿产品的销售,消防车、救援及消防设备和器材、安防设备的销售及维修,医疗器械的销售(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医疗器械的维修和保养,危险化学品经营(按许可证所列经营范围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9年12月31日,技术工程公司资产总额为191,955,073.34元,所有者权益为13,242,137.74元;2019年度,技术工程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87,078,390.11元,实现净利润2,162,739.52元。

  股权结构:技术工程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

  四、担保及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

  1、反担保合同(适用于银行保函业务)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甲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武支行

  反担保人(乙方):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2)主债权:本合同项下被反担保的主债权为甲方依据主合同及主合同项下银行保函所承担的部分担保金额,即人民币壹仟零肆拾贰万元整,甲方担保期限以主合同项下银行保函约定的期限为准。

  若乙方提供部分担保,只要甲方仍有未获受偿债权,则乙方均有义务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3)反担保方式:保证反担保。

  (4)保证期间:甲方担保期限以主合同项下银行保函约定的期限为准。

  2、出具银行保函协议书

  (1)合同签署人:

  担保人(甲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武支行

  申请人(乙方):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2)保函担保金额:人民币壹仟肆佰捌拾玖万伍仟壹佰捌拾捌元伍角玖分

  (3)固定担保期间:自保函开立之日起至2020年10月02日止。

  (4)保函的反担保:由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五、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6月末,本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担保)累计金额为0元,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17,954.9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0.61%。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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