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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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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2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3,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169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5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披露的《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2)。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暂时闲置的流动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1200万元

  ■

  2、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1800万元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购买标的为低风险的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基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证券办公室负责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程序。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结构性存款产品为人民币存款类产品,本金部分100%纳入银行存款统一管理,收益部分投资于与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SGE价格水平挂钩的金融衍生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履行了内部审核的程序,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的银行结构性存款,符合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要求,本次委托理财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

  (二)受托方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详细数据可查阅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网站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

  (三)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理财受托方并非为本次交易专设。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现金管理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15,474万元,本次委托理财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19.39%,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2.93%,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资产总额比例为2.56%。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三)现金管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情形。公司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四)会计处理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公司将本次购买的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列报于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该等结构性存款到期前公允价值变动列报于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项目,到期赎回后列报于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产品属于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5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已发表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披露的《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2)。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持有或到期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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