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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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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ST九有 编号:临2020-084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立案受理。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人。

  ●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44,119,620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案目前尚未执行,尚无法判断本次执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受理情况

  近日,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田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0]粤0304执21669号),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申请执行高伟、杨学强、蔡昌富一案,经审查,符合诉讼法规定的受理条件,福田法院决定立案执行。

  二、本次受理的基本情况

  1、案件当事人:

  申请人:公司

  被申请人一:高伟

  被申请人二:杨学强

  被申请人三:蔡昌富

  2、案件审理:福田法院

  3、案件基本情况:

  (2018) 粤0304民初40613号《民事判决书》项下原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已于2020年3月19日与广东粤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单户资产转让协议》,将其在(2018)粤0304民初40613号《民事判决书》项下全部债权及利益转让给广东粤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4月16日,广东粤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广东中健亿达拍卖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拍卖方式出售上述债权,中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竞得此债权,双方签署《债权转让合同》,并在《南方日报》刊登了《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2020年5月22日,公司与中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合同》,由中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将(2018) 粤0304民初40613号《民事判决书》项下全部债权及利益转让给公司,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3日披露的《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债权的公告》(公司临2020-054),并在《南方日报》刊登了《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

  现因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0年4月30日裁定受理债务人深圳市润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泰供应链”)的破产清算一案,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5日披露的《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持股公司深圳市润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公告》(公司临2020-060),三被申请人作为连带责任担保人拒不遵照上述已生效的判决履行,为此,公司申请福田法院给予强制执行。

  4、申请执行标的:

  三被申请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润泰供应链债务本金5,587,560.16美元及罚息630,455美元(罚息按照年利率7.33919%为标准,其中以300万美元本金为基数,自2018年10月13日起计至2020年4月29日,以2,587,560.16美元本金为基数,自2018年10月17日起计至2020年4月29日)。根据2020年4月30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合本金人民币39,431,970元,罚息人民币4,449,184元。以及上述债务所涉诉讼费、保全费人民币238,466元。(因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0年4月30日裁定受理债务人润泰供应链的破产清算一案,上述债权罚息截至2020年4月29日,汇率参照2020年4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算。)

  三、该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该事项法院已立案受理,尚未执行,公司目前尚无法判断本次执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执行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受理通知书;

  2、强制执行申请书。

  特此公告。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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