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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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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ST索菱 公告编号:2020-076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圳索菱”)董事办于近日收到公司法律顾问单位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公司法务部转来的《裁决书》、《民事判决书》等涉诉材料。现将相关诉讼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公司的仲裁案进展

  1、仲裁各方当事人

  申请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第一被申请人: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被申请人:九江妙士酷实业有限公司

  第三被申请人:广东索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第四被申请人:肖行亦

  第五被申请人:叶玉娟

  受理机构:深圳国际仲裁院

  判决日期:2020年7月3日

  2、《裁决书》主要内容

  1)第一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偿还贷款本金人民币79,966,336.98元以及暂计至2020年2月21日的利息(含罚息、复利)人民币8,338,008.95元,此后的罚息、复利按照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计算至清偿之日止(其中,2018深银旗舰贷字第0005号《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项下罚息以贷款本金人民币39,993,986元为基数计算,2018深银旗规贷字第0017号 《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项下罚息以贷款本金人民币30,000,000元为基数计算,2018深银旗舰贷字第0029号《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项下罚息以贷款本金人民币9,972,350.98元为基数计算)。

  2)第一被申清人补偿申请人财产保全费人民币5,000元。

  3)本案仲裁费人民币556,378元,由第一被申请人承担并由第一被申请人于履行本裁决时径付申请人;申请人已预交人民币556,400元,退回申请人人民币22元。

  4)第二、第三、第四、第五被申请人对第一被申请人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关于本案件的基本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新增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股权被冻结及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2019-033)。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及进展事项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未披露的诉讼、仲裁及进展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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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索菱精密”指“惠州市索菱精密塑胶有限公司”、“广东索菱”指“广东索菱电子有限公司”、“九江妙士酷”指“九江妙士酷实业有限公司”、“惠州妙士酷”指“惠州妙士酷实业有限公司”。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公司的仲裁案,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每月计提了利息,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最终财务数据将以公司经审计后的财务报表为准。

  本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诉讼进展情况,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维护本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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