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薛瑾
银保监会17日发布《关于优化保险公司权益类资产配置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资产负债管理能力及风险状况等指标,明确八档权益类资产监管比例,最高可达上季末总资产的45%。
《通知》强化对重点公司的监管。明确规定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足100%的保险公司,不得新增权益类资产投资,责任准备金覆盖率不足100%的人身险公司、资金运用出现重大风险事件、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较弱且匹配状况较差、受到处罚的保险公司,权益类资产监管比例不得超过15%。对于各类被动原因造成超过监管比例的保险公司,应当及时报告并提交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在6个月内整改到位。
《通知》增加集中度风险监管指标。针对以往出现的盲目投资、投资冲动带来的过度投资、频繁举牌等不理性行为,在现有指标基础上,进一步规定保险公司投资单一上市公司股票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银保监会另有规定或经银保监会批准的除外。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指出,分为不同监管比例档次,将改变以往监管政策“一刀切”和“差公司生病、好公司跟着吃药”的情况。
“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对保险公司权益类资产配置实施差异化监管,支持偿付能力水平充足、财务状况良好、风险承担能力较强的保险公司适度提高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积极发挥保险资金长期稳定的优势,为实体经济和资本市场提供更多资本性资金。”上述负责人表示。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表示,差异化监管是一个趋势,(下转A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