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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1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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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0-055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0年7月16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大道运达中央广场写字楼A座32楼,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总部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单汨源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2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96,396,173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74.4372%。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90,351,462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69.7695%。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1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6,044,711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4.6677%。

  (四)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1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4,744,711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3.663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4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08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4,344,71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550%。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96,396,17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4,744,7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和新增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8,464,71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4,744,7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湖南盐津铺子控股有限公司、安阳昊平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张学武先生、张学文先生、湖南一燊同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吴娟、周晓玲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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