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7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焦作市焦东南路48号公司行政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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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锋先生主持。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见证律师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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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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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2.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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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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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2.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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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2.05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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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2.06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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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2.07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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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2.08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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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2.09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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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2.10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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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3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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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议案名称:4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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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议案名称:5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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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议案名称:6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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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议案名称:7关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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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议案名称: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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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议案名称:9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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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议案名称:10关于《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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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议案名称:11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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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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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第1、2、3、4、5、6、7、8、9、10、1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第1、2、3、4、5、6、7、8、9、10、11项议案,属于持股5%以下股东单独表决事项。具体表决情况见上表。
上述第1、2、3、4、6、7、8、9、11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在审议该项议案时予以了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国宝、陈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公司聘请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国宝、陈帅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文件的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