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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1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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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20-040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2020年1月20日,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提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编号为2020-003等相关公告。

  本次重组预案披露后,公司分别于2020年2月20日、3月21日、4月18日、5月16日、6月13日、7月11日发布了《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2020―016、2020-020、2020-034、2020-038、2020-039)。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重组涉及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已完成,现正履行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程序。

  二、延期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原因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17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董事会在6个月内未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上市公司应当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时间为2020年1月22日,如在6个月内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司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22日。

  受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及相关防控工作的影响,各地区及相关单位均采取了一定措施,减少人员流动及聚集,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再次召开董事会以及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等工作均造成了一定影响,公司预计不能在 2020年7月22日前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并公告重组报告书等文件,主要有以下方面原因:

  1、标的公司涉及的核查主体较多,分布于北京、河北、江苏、四川、湖北等地区的多个地市,根据各公司所在地区疫情防控政策,部分业务人员无法正常到岗,导致中介机构人员核查的程序受到较大限制,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审计、评估等现场核查工作因故延长。

  2、疫情期间中介机构项目组人员涉及到北京、湖北、四川等多个地区,部分地区采取了限制出入、劝返、居家(集中)隔离等措施。中介机构经办人员在出差被审计单位现场尽调或返回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导致部分中介机构项目组人员行程安排受限,无法按原计划正常开展工作。

  三、延期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安排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之相关规定:“(二十一)适当放宽资本市场相关业务办理时限。适当延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财务资料有效期和重组预案披露后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限。如因受疫情影响确实不能按期更新财务资料或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司可在充分披露疫情对本次重组的具体影响后,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或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延期1个月,最多可申请延期3次……”

  据此,公司申请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发出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延期1个月,即延期至2020年8月22日前。公司将全力配合各中介机构落实相关工作,继续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能否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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