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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1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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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1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及高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高管持股的基本情况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6日收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谢铁根先生、谢辉宗先生、谢铁锤先生及高级管理人员钟志超先生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拟减持部分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大股东谢铁根先生持有公司IPO前及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3,540,1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312%;公司大股东谢辉宗先生持有公司IPO前及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4,148,4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817%;公司大股东谢铁锤先生持有公司IPO前及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6,858,9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9.139%;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钟志超先生持有公司IPO前及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77,8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45%。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谢铁根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不超过16,8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谢辉宗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不超过16,8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谢铁锤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不超过25,2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钟志超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不超过9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1%。

  在窗口期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得减持期间内不减持股份。若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高管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

  情况说明:

  截止本公告日,谢铁根先生、谢志礼先生未减持过公司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

  减持计划说明:

  1.谢铁根先生、谢辉宗先生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股份每人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谢铁锤先生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

  2.谢铁根先生、谢辉宗先生、钟志超先生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3. 上述减持行为在窗口期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得减持期间内不减持股份。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1.谢铁根先生、谢辉宗先生、谢铁锤先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承诺:

  减持时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2.谢铁根先生、钟志超先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承诺: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是大股东及高管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在减持期间,谢铁根先生、谢辉宗先生、谢铁锤先生、钟志超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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