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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1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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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0-085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0年7月16日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朋东路10号前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蒋卫平先生召集并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0年7月12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出具的《关于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XYZH/2020CDA20375)并经本次会议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并且无需对2019年财务报表做追溯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0-087)。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三会”议事规则及部分内控制度的议案》

  为保证相关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要求并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三会”议事规则及部分内控制度。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2.01《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3《外部信息使用与报送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4《融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外部信息使用与报送管理制度》以及《融资管理制度》。

  《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知将另行发出。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0-086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0年7月16日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朋东路10号前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严锦女士召集并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0年7月12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2019年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的消除情况及董事会就此发表的专项说明进行了认真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客观反映了该事项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条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所作的专项说明和信永中和出具的审核报告均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的《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公告编号:2020-088)。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修订的《监事会议事规则》是为了符合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因此同意《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知将另行发出。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0-087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加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事项,积极采取措施解决、消除上述事项的影响。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19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事项影响已经消除,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

  根据信永中和出具的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所述保留意见事项如下: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13 在建工程及附注十六、(三)3.(1)所述,天齐锂业公司在西澳大利亚州奎纳纳市投资建设的“第一期年产 2.4 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以下简称一期氢氧化锂项目)和“第二期年产 2.4 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以下简称二期氢氧化锂项目)在建工程于2019年 12 月 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上反映的账面价值分别为353,064.02万元、125,564.62 万元。一期氢氧化锂项目和二期氢氧化锂项目原投资预算分别为199,836.89 万元,167,043.84 万元,目前工程未按预期时间投产,预计投资额分别上调到371,187.68 万元、167,043.84 万元。天齐锂业公司因工程发包方式及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变更等原因,尚未完成对工程投入的具体项目清理,同时也因未达到竣工决算条件,故暂未能提供完整的工程投入资产对应的工程项目或工程支出对应的工程建设与设备采购具体情况,另外,受该项目所在地疫情影响,我们未能且预计未来短期内都不能到项目所在地实施包括实地察看、检查原始凭证原件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我们因此未能获得前述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是否存在因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处理的支出金额和工程投资是否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等方面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金额进行调整。

  二、 关于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积极采取措施解决、消除上述事项的影响。

  本公司对在建工程支出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向信永中和提供了工程项目所要求的资料,并使信永中和会计师不受限制的实施了审计程序;本公司聘请的KPMG对实施该在建工程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进行了审计,并对该子公司出具了带持续经营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信永中和与作为本集团组成部分即实施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资子公司的注册会计师,对该子公司的财务信息执行工作的范围、时间安排和相关问题进行了清晰的沟通。同时,信永中和在实施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相关审计程序的基础上,还利用了本公司聘请了澳洲当地独立第三方工程公司对工程项目实施的实地察看工作。

  经施行以上措施,在与信永中和沟通后,本公司董事会认为,2019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并且无需对2019年财务报表做追溯调整。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2020年7月16日,公司年审会计师信永中和出具了《关于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XYZH/2020CDA20375),认为:天齐锂业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影响已消除。

  四、独立董事意见

  在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 2019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相关文件后,经审慎分析,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我们对公司管理层积极采取措施解决、消除上述事项影响所做的努力表示肯定,公司出具的《关于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公司年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此出具专项审核报告,我们对该专项说明无异议。同时我们也要求公司进一步加强和优化境外子公司的内部管理和沟通机制,切实做好项目后续竣工决算相关工作,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监事会意见

  经过对 2019 年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事项影响的消除情况认真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客观反映了该事项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条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所作的专项说明和信永中和出具的审核报告均无异议。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0-088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对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于2020年4月28日出具了“XYZH2020CDA20194”号保留意见加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事项,积极采取措施解决、消除上述事项的影响。截至本意见出具日,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事项影响已经消除,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信永中和出具了《关于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XYZH/2020CDA20375)。监事会对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事项影响的消除情况及董事会就此发表的专项说明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客观反映了该事项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条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所作的专项说明和信永中和出具的审核报告均无异议。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0-089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权质押和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7月16日,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齐集团”)通知,天齐集团将其持有的1,600万股公司股份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并将此前质押给枣庄铁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枣庄铁新”)的1,000万股公司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和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 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

  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

  注:天齐集团正在执行前期已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且尚未执行完毕,上述质押或解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是按照截至2020年7月15日控股股东所持股份数计算。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注:本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直接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天齐集团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27,814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56.0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8.83%,对应融资余额23.22亿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33,038.35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66.5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2.37%,对应融资余额32.81亿元。天齐集团还款资金来源主要来自于天齐集团自有及自筹资金,其具有一定的资金偿还能力。

  3、天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三、其他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天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也不会导致其控制权发生变更。若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将采取积极的措施补充质押。

  公司控股股东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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