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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1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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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美国肝素钠注射液USP药品注册批件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07           证券简称:健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1

  债券代码:113579              证券简称:健友转债

  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美国肝素钠注射液USP药品注册批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友股份”或“公司”)于近日收到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美国FDA”)签发的肝素钠注射液USP ANDA批准通知(ANDA号:212061),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的基本情况

  (一)药品名称:肝素钠注射液USP

  (二)适应症:肝素钠注射液USP主要用于抗凝、抗血栓等症状的治疗,用于防治血栓形成或栓塞性疾病(如心肌梗塞、血栓性静脉炎、肺栓塞等);各种原因引起的弥漫性血管内凝血(DIC);也用于血液透析、体外循环、导管术、微血管手术等操作中及某些血液标本或器械的抗凝处理。

  (三)剂型:注射液

  (四)规格:5,000 Units/mL,单剂量

  (五)ANDA号:212061

  (六)申请人: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药品其他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获得美国FDA的通知,公司向美国FDA申报的肝素钠注射液USP(预充针)规格为5,000 Units/mL,单剂量的ANDA申请获得批准。

  当前,美国境内,肝素钠注射液USP的主要生产厂商有 FRESENIUS KABI USA、PFIZER、SAGENT PHARM等。

  截至目前,公司在肝素钠注射液USP研发项目上已投入研发费用约人民币2,661.41万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肝素钠注射液USP(西林瓶)9个规格先前已全部获得FDA批准并已在美国上市形成销售,本次为预充针系列中的第二个规格获批,新批准产品近期也将安排在美国上市销售,有望对公司今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四、风险提示

  公司高度重视药品研发,严格控制药品研发、生产、销售环节的质量和安全。但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容易受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存在销售不达预期等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603707           证券简称:健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9

  债券代码:113579           证券简称:健友转债

  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3元

  每股转增股份0.3股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一、 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2020年5月25日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 发放年度:2019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718,581,648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15,574,494.40元,转增215,574,494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934,156,142股。

  三、 相关日期

  ■

  四、 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 自行发放对象

  谢菊华、唐咏群、黄锡伟、江苏省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健思修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0元;对个人持股 1 年以内(含 1 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0元,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

  (2)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本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按照 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股息0.27元人民币。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公司 A 股股票(“沪股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的规定,其现金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7元。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0.30元。

  (5)本次转增股本的资本公积金来源为资本溢价。公司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扣税。

  五、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

  六、摊薄每股收益说明

  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额934,156,142股摊薄计算的2019年度每股收益为0.648元。

  七、有关咨询办法

  公司股东可在工作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相关事项。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25-86990789

  特此公告。

  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603707     证券简称:健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0

  债券代码:113579        债券简称:健友转债

  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健友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转股价格:54.96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42.05元/股

  ●健友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0年7月23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4号文核准,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公开发行了5,031,9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0,319万元,并于2020年5月2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健友转债”,债券代码“113579”。健友转债存续期6年,自2020年4月23日至2026年4月22日,转股起止日期自2020年10月29日至2026年4月22日,初始转股价格为54.97元/股。

  一、转股价格调整的依据

  公司于2020年5月25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决定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同时以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7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7月23日,转增股本上市日为2020年7月24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健友股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健友转债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募集说明书》规定,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根据上述派送现金股利及转增股本价格调整公式:P1=(P0-D)/(1+n),本次调整后公司“健友转债”转股价格由原来的54.96元/股调整为42.05元/股。调整后“健友转债”转股价格自2020年7月2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由于“健友转债”尚未开始转股,本次调整无需进行交易或转股停牌。

  特此公告。

  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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