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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1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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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人:刘志斌

  电话:(0755)82558038

  客服热线:4008001001

  (4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付静雅

  电话:(0431)85096517

  客户服务电话: 95360

  (44)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楼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联系人:邵珍珍

  电话:(021)68475888

  客服电话:4008918918

  (45)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法定代表人:赵俊

  联系人:王一彦

  电话:021-20333910

  客服电话:400-888-858

  (46)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021)68751860

  客服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47)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肖林

  联系人:尹旭航

  联系电话:(010)63080994

  客服电话:4008008899

  (48)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刘宏莹

  电话:010-60833754

  客服电话:4009908826

  (49)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朱琴

  电话:021-20315290

  客服电话:95538

  (50)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徐丽峰

  联系人:占文驰

  电话:(0791)86283080

  客服电话:400822211

  (51)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南侧金地中心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吕春卫

  联系人:龚愫雪

  电话:0755-36991933

  客服电话:400-620-6868

  (52)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联系人:陈靖

  电话:020-88836999

  客服电话:95396

  (5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贺青

  联系人:钟伟镇

  电话:(021)62580818

  客服热线:400-8888-666

  (二)登记机构

  名称: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15层

  设立日期:2001年5月22日

  法定代表人:高峰

  电话:0755-26948075

  联系人:杜嘉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经办律师:刘佳、刘翠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刘佳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俞伟敏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俞伟敏

  五、基金的名称

  融通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的类别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消费升级相关优质上市公司,同时通过合理的动态资产配置,在注重风险控制的原则下,追求超越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长期稳定资本增值。

  八、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等)、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5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本基金股票资产的0%-50%),投资于消费升级主题相关证券的资产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资产配置策略主要是通过对宏观经济周期运行规律的研究,基于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宏观及市场分析,确定组合中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比例,规避系统性风险。

  在资产配置中,本基金主要考虑宏观经济指标,包括PMI水平、GDP增长率、M2增长率及趋势、PPI、CPI、利率水平与变化趋势、宏观经济政策等,来判断经济周期目前的位置以及未来将发展的方向。

  在经济周期各阶段,综合对所跟踪的宏观经济指标和市场指标的分析,本基金对大类资产进行配置的策略为:在经济的复苏和繁荣期超配股票资产;在经济的衰退和政策刺激阶段,超配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力争通过资产配置获得部分超额收益。

  2、股票投资策略

  (1)消费升级主题相关股票的界定

  本基金投资于消费升级主题上市公司的证券资产。消费升级主题的上市公司指受益于中国经济可持续增长、经济结构转型趋势和消费普及、升级、驱动的大消费行业及其产业链相关行业的上市公司。消费升级可以体现为消费金额的升级,产品及服务质量的升级,及居民在实际生活中获得的新产品、新服务等。

  具体行业包括:

  1)体现“衣食住行”必选消费升级的行业。随着收入提升,在传统消费领域,大家追求更健康、更高品质的产品,如安全的食物、高端或高性价比的衣物、优质的社区居住环境、环保舒适的交通工具等。我们认为主要涉及的行业包括:纺织服装、食品饮料、地产、交运、汽车,农业,化工等行业;

  2)代表“体卫文教”精神文明消费的行业。随着基础物质需求得到满足,居民对教育培训,图书,电影、旅游、医疗保健等精神文明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我们认为主要涉及的行业包括:餐饮旅游、文化传媒、教育,医药大健康,养老等行业;

  3)技术进步驱动的新型消费。随着社会进步,5G、移动支付、新零售、智能家居、医疗信息化、新能源车、消费金融等新型产品层出不穷,未来居民的消费习惯也将随之变化。我们认为主要涉及的行业包括:消费电子、计算机软硬件、通信设备及服务、电力设备、商贸零售、银行、保险券商,互联网金融等行业;

  4)与消费密切相关的其他行业,包括提供原材料或技术支持的上游软硬件行业、及其相关的衍生产业等,我们认为主要涉及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轻工制造、家电、化工、机械、建筑、建材、钢铁、煤炭、石油石化、环保等行业。

  (2)个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结合定量和定性分析,通过对上市公司基本面状况分析,财务分析和股票估值分析的三层分析来逐级优选股票,在确定消费领域上市公司范畴的基础上,发掘商业模式独特、竞争壁垒明显、具有长期可持续增长模式、估值水平相对合理的优质上市公司进行组合式投资。

  1)上市公司基本面状况分析

  近几年来,中国消费市场蓬勃发展,在为用户提供优质消费品、新兴个性消费方式的同时,各个细分领域的市场空间不断扩大,竞争格局也开始走向清晰,商业模式日趋成熟。本基金将通过分析上市公司的商业模式、所处行业地位、产品创新能力、公司治理结构等多方面的运营管理能力,判断公司的核心价值与成长能力,选择具有良好经营状况和广阔增长前景的上市公司股票。

  具体分析,本基金在商业模式方面,选择盈利模式清晰、产品与服务有广阔空间的上市公司;行业地位分析方面,选择在产业链上有稳固地位,行业壁垒高的上市公司;产品创新能力方面,通过对公司产品和研发人员的判断,选择有竞争优势,符合消费升级产业发展趋势的公司。公司治理结构方面,选择管理层优异,公司治理结构规范,有清晰的竞争战略,人员激励到位的公司。

  2)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本基金的财务分析偏重于公司的成长性分析。本基金通过对财务报告提供的信息,系统性地分析企业的经营情况,重点关注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毛利率、净利率)、经营效率(净资产收益率),业务成长能力(过去3年收入、利润复合增长率)、资金杠杆水平(负债率)、持续经营能力以及现金流管理水平(现金流),对公司做出综合分析和评价,预测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挑选出有优良财务状况的上市公司股票。

  3)上市公司股票估值分析

  本基金将采用多种指标对股票进行估值分析。通过分析公司的市盈增长比率(PEG)、市盈率(P/E)、市净率(P/B)、企业价值/息税前利润(EV/EBIT)、自由现金流贴现(DCF)等估值指标,确定公司的股票投资价值。本基金同时将公司市值与行业竞争对手,未来市场成长空间进行多维度对比。基于以上的综合评估,确定本基金的重点备选投资对象,从中选择最具有投资吸引力的股票构建投资组合。

  3、债券投资策略

  在债券投资上,本基金贯彻“自上而下”的策略,采用三级资产配置的流程。

  (1)久期管理

  根据对利率趋势的判断以及收益率曲线的变动趋势确定各类债券组合的组合久期策略。

  (2)类属配置与组合优化

  根据品种特点及市场特征,将市场划分为企业债、银行间国债、银行间金融债、可转换债券、央行票据、交易所国债六个子市场。在几个市场之间的相对风险、收益(等价税后收益)进行综合分析后确定各类别债券资产的配置。具体而言考虑市场的流动性和容量、市场的信用状况、各市场的风险收益水平、税收选择等因素。

  (3)通过因素分析决定个券选择

  从收益率曲线偏离度、绝对和相对价值分析、信用分析、公司研究等角度精选有投资价值的投资品种。本基金财产力求通过绝对和相对定价模型对市场上所有债券品种进行投资价值评估,从中选择暂时被市场低估或估值合理的投资品种。

  本基金重点关注:期限相同或相近品种中,相对收益率水平较高的券种;到期期限、收益率水平相近的品种中,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券种;同等到期期限和收益率水平的品种,优先选择高票息券种;预期流动性将得到较大改善的券种;公司成长性良好的可转债品种;转债条款优厚、防守性能较好的可转债品种。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池结构和质量的跟踪考察、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条款、预估提前偿还率变化对资产支持证券未来现金流的影响,谨慎投资资产支持证券。

  5、金融衍生工具投资策略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本基金可基于谨慎原则运用股指期货等相关金融衍生工具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管理,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对冲系统性风险和某些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提高投资效率。本基金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衍生品合约,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如期权、互换等其他金融衍生品种,本基金将以风险管理和组合优化为目的,根据届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参与投资。

  6、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有选择地投资于股指期货。套期保值将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选择,谨慎进行投资,以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

  十、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全指主要消费指数收益率×70%+中证香港100指数收益率×1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20%

  选择该业绩比较基准的理由主要如下:

  1、中证全指主要消费指数对本基金所投资的消费升级主题相关股票具有较强的代表性,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

  2、中证香港100指数样本覆盖了整个香港市场80%左右的市值,是香港市场首个选样范围跨两板的指数,具有很高的市场代表性和良好的可投资性。

  3、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能够较好的反映债券市场变动的全貌,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投资的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上述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一、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如果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可能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十二、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托管人工商银行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20年3月31日。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无。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无。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无。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无。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无。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无。

  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有选择地投资于股指期货。套期保值将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选择,谨慎进行投资,以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无。

  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无。

  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无。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3其他资产构成

  ■

  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无。

  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无。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9年7月16日,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9年12月31日。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如下:

  ■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

  9、因投资相关规定范围内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合理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的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五)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1)本基金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同时区分普通客户申购和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

  上述养老金客户具体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4)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5)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6)职业年金计划;

  7)养老目标基金;

  8)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

  9)养老保障管理产品。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普通客户指除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以外的其他客户。

  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时交纳申购费用。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普通客户具体的申购费率如下表:

  ■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的申购费为每笔100元。

  (2)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3)基金管理人对部分基金持有人费用的减免不构成对其他投资者的同等义务。

  2、赎回费用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当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期限少于30日时,其所对应的赎回费用全额归入基金财产;当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期限不少于30日但少于3个月时,其所对应的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资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6个月少于两年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市场推广、销售、登记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3、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费用包括转换费和补差费;

  (2)转换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3)补差费:转出基金的申购(或认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或认购)费率时,补差费为0;转出基金的申购(或认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或认购)费率时,按申购(或认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差费;

  (4)基金补差费的收取以该基金份额曾经有过的最高申(认)购费率为基础计算,累计不超过最高认购(申购)费率与最低认购(申购)费率的差额;

  (5)基金转换费由转换申请人承担,在扣除归转出基金基金财产部分后,其余作为注册登记费和相关的手续费。基金补差费由转换申请人承担,作为相关的手续费。

  目前参与本基金的转换业务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费率详见各相关基金最新招募说明书或公告的约定。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销售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进行了招募说明书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在“三、 基金管理人”部分,根据最新资料进行了更新;

  3、在“四、 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最新资料进行了更新;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根据最新资料进行了更新;

  5、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根据最新资料进行了更新, 并更新了“八、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更新数据为本基金2020年第1季度报告中的投资组合数据;

  6、在“十、基金的业绩”部分,根据最新资料进行了更新;

  7、在“二十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部分,根据最新资料进行了更新;

  8、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的事项”部分,对2019年7月16日以来的相关公告进行了列示。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7日

  关于融通成长30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大额申购限制金额的

  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20年7月1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2020年7月9日起,本基金暂停接受单个基金账户单日对本基金累计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金额超过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的申请(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的申请金额合并计算);

  2、自2020年7月17日起,本基金调整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的限制金额为10万元(不含10万元)(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的申请金额合并计算)。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自2020年7月17日起暂停接受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累计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金额超过10万元(不含10万元)的申请(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的申请金额合并计算)。如单个基金账户日累计申请金额超过10万元,则单笔金额超过10万元的申请(若有)均不予确认,其余申请按金额从大到小进行排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10万元限额的申请给予确认,其余不予确认。针对单笔业务申请,仅有确认和不予确认两种处理方式,不存在对单笔申请的部分确认。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上述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超限带来不便及资金的损失。期间,本基金的赎回业务正常办理。恢复上述10万元以上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2、本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3、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3-8088(免长途电话费)、0755-2694808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rtfund.com)了解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七月十七日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尊敬的基金投资者: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7]13号)的规定,经与托管银行协商,我公司决定自2020年7月16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停牌股票“招商证券”(股票代码:600999.SH)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其中所用指数为中基协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简称“AMAC行业指数”)。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在该股票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之日起,对其恢复按交易所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rt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0755-26948088、4008838088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七日

  融通通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大额申购限制金额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7月1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1、2020年6月12日起,本基金暂停接受单个基金账户单日对本基金累计申购、转换转入金额超过2亿元(不含2亿元)的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申请金额合并计算);

  2、自2020年7月17日起,本基金调整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转换转入的限制金额为10万元(不含10万元)(申购、转换转入的申请金额合并计算)。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自2020年7月17日起暂停接受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累计申购、转换转入金额超过10万元(不含10万元)的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申请金额合并计算)。如单个基金账户日累计申请金额超过 10万元,则单笔金额超过10万元的申请(若有)均不予确认,其余申请按金额从大到小进行排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 10万元限额的申请给予确认,其余不予确认。针对单笔业务申请,仅有确认和不予确认两种处理方式,不存在对单笔申请的部分确认。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上述申购、转换转入超限带来不便及资金的损失。期间,本基金的赎回业务正常办理。恢复上述 10万元以上的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2、本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3、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3-8088(免长途电话费)、0755-2694808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rtfund.com了解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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