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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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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海印集团—资产管理计划”减持股份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20-50号

  债券代码:127003  债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海印集团—资产管理计划”减持股份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7月14日,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海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印集团”)收到“海印集团—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的通知:该资管计划于2018年6月至2020年7月14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完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30,095,57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346%。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管计划持股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5年7月8日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公司控股股东海印集团基于对公司构建以服务商娱为核心的金服平台—“海印金服”充满信心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通过证券公司设立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自2015年8月1日至2015年9月24期间,海印集团通过“海印集团—资产管理计划”合计增持公司股份30,095,574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34%,具体详见公司自2015年8月15日至2016年3月8日期间披露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公告。

  海印集团承诺:在本次增持期间以及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增持的股份。

  二、资管计划减持情况

  1、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 “海印集团—资产管理计划”于2015年8月至2015年9月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的公司股份;

  2、减持原因:因“海印集团—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即将到期,由资管计划管理人自行减持清算;

  3、资管计划减持股份情况

  ■

  4、资管计划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的股份属于资产管理计划增持的公司股份,不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3、本次减持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或董监高的持股变化;

  4、本次减持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不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等后续工作。

  四、备查文件

  1、关于资管计划减持股份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20-51号

  债券代码:127003         债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邵建聪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5号),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邵建聪先生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44,725,712股(占总股本的2%),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公告。

  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超过1%暨减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号)。

  近日,公司接到邵建聪先生的告知函,其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邵建聪先生2016年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一致行动人新余兴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所持有的部分股份。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持续期间,邵建聪先生严格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不存在最低减持价格承诺的情况;

  4、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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