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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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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股票代码:000752          股票简称:*ST西发         公告编号:2020-088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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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预计期末净资产: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公司2020年半年度净利润亏损及净资产可能为负的主要原因为:公司未实际使用借款计提的利息支出以及对外开出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商业承兑汇票形成的利息支出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和财务费用;

  2、公司2020年半年度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因素主要为公司因被诉案件的债务形成的利息支出,非经常性损益预计为-3,000.00万元至-4,000.00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初步核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由于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若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公司股票将面临暂停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审慎投资。

  特此公告。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4日

  股票代码:000752          股票简称:*ST西发         公告编号:2020-089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2019)藏0103民初801号决议纠纷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要内容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收到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藏0103民初801号),原告刘琪于2020年7月2日提出撤诉申请,法院裁定准许。

  2、截至公告日,公司3个主要银行账户和2个非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被冻结额度为22,684.3万元,实际被冻结金额3.34万元;公司持有的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西藏银河商贸有限公司、苏州华信善达力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四川恒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诚善达(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状态为冻结或者轮候冻结,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本案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9年5月21日通过公司法律顾问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取得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藏0103民初801号关于公司决议纠纷一案的传票、民事起诉状等资料。刘琪作为原告就公司决议纠纷,以公司为被告向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要诉讼请求为:(1)请求确认被告西藏发展在2018年12月25日召开的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效;(2)请求判令被告西藏发展履行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准许非独立董事徐骏、独立董事范利亚行使公司董事的权利;(3)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原告同时申请将芜湖华融渝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列为第三人。本案开庭时间为2019年6月10日上午10:00。公司于2019年6月5日通过公司法律顾问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获悉本案将延期开庭审理,于2019年6月6日通过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取得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传票((2019)藏0103民初801号),本案开庭时间为2019年6月11日上午10点。

  该案于2019年6月11日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开庭审理。公司委派的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到庭代表公司参加了诉讼。在法庭的组织下,各方开展了举证、质证、辩论、陈述等诉讼工作,未当庭宣判。刘琪及第三人芜湖华融渝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到庭参加诉讼,双方均主张公司2018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效,不存在撤销事由,公司对上述意见予以认可。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9年5月22日、2019年6月7日、2019年6月14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涉及(2019)藏0103民初801号公司决议纠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2、2019-069、2019-072)。

  2、本案最新进展

  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收到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藏0103民初801号),主要内容如下:

  原告刘琪与被告西藏发展、第三人芜湖华融渝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公司决议纠纷一案,法院于2019年4月30日立案,原告刘琪于2020年7月2日提出撤诉申请。法院认为,原告刘琪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刘琪撤诉。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目前涉及诉讼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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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此之外,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将进一步核查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经核实确认后若存在应披露的诉讼事项,公司将及时进行披露。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收到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藏0103民初801号),原告刘琪于2020年7月2日提出撤诉申请,法院裁定准许。

  2、截至公告日,公司3个主要银行账户和2个非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被冻结额度为22,684.3万元,实际被冻结金额3.34万元;公司持有的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西藏银河商贸有限公司、苏州华信善达力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四川恒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诚善达(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状态为冻结或者轮候冻结,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藏0103民初801号);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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