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东方红领先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决定自2020年7月16日(含)起调整东方红领先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费、托管费及申购费费率。
一、调整方案
1.管理费率
本基金管理费率由1.50%/年调低为0.70%/年。
2.托管费率
本基金托管费率由0.25%/年调低为0.20%/年。
3.申购费率
(1)原申购费率: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的申购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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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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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调整后申购费率: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的申购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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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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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合同》修订
针对上述调整管理费及托管费费率事项,本公司将对《基金合同》做出相应修订。根据《基金合同》“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约定,“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本次降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修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合同》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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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提示
1、上述费率调整及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2020 年7月16日(含)起生效。
2、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本公司将在《东方红领先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中对本次调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申购费率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及时更新。本公司将在规定媒介上披露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客户服务热线:4009200808,公司网址:www.dfham.com。
四、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