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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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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0-056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2020年半年度业绩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系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市场需求放缓,同时行业竞争激烈导致产品价格下滑。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0年七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0-055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0年7月30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2020年7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7月30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24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九华莲城大道5号五矿尊城23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3、《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选举何琪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选举周波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上述议案中,议案1、议案2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5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议案3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7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

  上述议案中,议案3为累积投票议案,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表决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0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公司将就议案2和议案3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见附件二),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及代理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

  (3)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7月27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信函以寄出时的邮戳日期为准)。

  3、登记地点: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九华莲城大道5号五矿尊城23楼公司董事会工作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龙悠怡、王悦

  联系电话:0731-55544048

  传真:0731-55544101

  邮箱:zqb@chinaemd.com

  邮政编码:411201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0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25”,投票简称为“电化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提案1、提案2为非累积投票提案,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2)提案3为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0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举例如下: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7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或本人)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公司(或本人)出席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

  委托人姓名(个人股东须签名,法人股东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授权书复印件及剪报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0-052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3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通知的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会议于2020年7月14日下午15:00在湘潭市雨湖区九华莲城大道5号五矿尊城23楼大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谭新乔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充分讨论了议程中列明的各项议案,经过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7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

  二、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赵德军先生、文永康先生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同意补选何琪女士、周波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一致。

  1、选举何琪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选举周波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独立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三、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7月30日(星期四)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7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55)。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0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何琪女士简历

  何琪女士,1972年7月出生,法学本科学历,1994年12月至2006年4月任职于湘潭市岳塘区法律服务所,历任法律工作者、主任;2006年4月起任职于湖南潭州律师事务所,2011年6月至今任湖南潭州律师事务所主任。现兼任湘潭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兼职委员,湘潭市岳塘区妇联兼职副主席,湘潭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何琪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何琪女士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周波女士简历

  周波女士,1962年12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师。1982年7月至1989年4月在湘潭无线电有限公司任会计,1989年4月至1999年9月任湘潭市审计局审计事务所审计部经理,1999年9月至2005年1月任湘潭汇丰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审计部经理,2005年1月至今任湖南精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周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周波女士暂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将积极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0-053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3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7月14日下午 16:00在湘潭市雨湖区九华莲城大道5号五矿尊城23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炯先生主持。会议的组织、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经营成本,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7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二0年七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0-057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文永康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特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职务。文永康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文永康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文永康先生仍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务。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新任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文永康先生在任职期间始终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0年七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0-054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湘潭电化”)于2020年7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579号文《关于核准湘潭电化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11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6,521,737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6.9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27,999,985.30元,坐扣承销费、保荐费8,300,000.00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519,699,985.30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另扣除律师费、验资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1,330,000.00元(含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18,369,985.30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2-12号”《验资报告》。公司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如下项目: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7月14日,公司已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62,517,925.34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57,390,496.22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鉴于目前疫情情况较为复杂,部分募投项目尚未正式开工建设,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必要性和计划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营运资金需求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还可以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经营成本。因此,公司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可减少公司部分银行贷款,经测算,按现行同期贷款利率,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998.12万元。

  2、其他说明

  若募投项目因建设需要,公司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以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四、相关审核意见

  1、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经营成本,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直接或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行为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计划未超过12个月。湘潭电化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湘潭电化实施上述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0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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